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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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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编号
978710116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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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帛书老子校注(简体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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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明 撰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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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名称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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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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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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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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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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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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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帛书老子校注》是一部“正本清源”的优秀作品。本书作者高明先生,是当代著名的考古学家、古文字学家,学识广博,在本书的校注中展现了强大的专业素养,多发精辟之见,有时寥寥数语便让学术争端涣然冰释。本书体例设计之科学,比对校勘之精细,都超越了此前同类著作。
《帛书老子校注》一直是以繁体竖排形式销售,自1996年推出后,至今累计印了26次,印数达20万册。我们这次推出的是内容完全相同的简体横排本,非常方便日常阅读。
内容简介
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老子》甲、乙本,较多地保存了《老子》的原貌。本书以王弼《老子注》本为主校本,以敦煌写本、道观碑本、历代刊本共计33种版本为参校本,根据帛书《德经》在前、《道经》在后的篇次,参考今本章次,依次按照帛书甲、帛书乙、王本的顺序分句分段抄录,详细对比和校勘,并对异文进行辩证,对经义进行解释,实现了勘正《老子》今本讹误,澄清其中是非,恢复经文真旨的目的,是一部研究帛书《老子》的扛鼎之作。
作者简介
高明(1926—2018),字诚之,天津人。著名考古学家、古文字学家。195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并留校任教。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主要著作有《古文字类编》、《中国古文字学通论》、《古陶文汇编》、《古陶文字征》、《帛书老子校注》等。
前言/序言
《老子道德经》世传今本种类很多,据元杜道坚《道德玄经原旨》张与材序云:“《道德》八十一章,注者三千馀家。”此说未免有些夸大。一九二七年王重民著《老子考》,收录敦煌写本、道观碑本和历代木刻与排印本,共存目四百五十馀种;一九六五年严灵峰辑《无求备斋老子集成》,初编影印一百四十种,续编影印一百九十八种,补编影印十八种,总计三百五十六种,将其所集,辑于一书。《老子》传本虽多,时代不古,多属魏晋以后,汉代传本几乎绝迹。《汉志》载邻氏《老子经传》、傅氏《老子经说》、徐氏《老子经说》与刘向《说老子》四书,皆亡佚。严遵《老子指归》亦残阙将半。严书初见于晋常璩《华阳国志》,谓:“严遵,字君平,成都人也。雅性淡泊,学业加妙,专精《大易》,耽于《老》《庄》,著《指归》为道书之宗。”《隋志》载:“《老子指归》十一卷,严遵注。”唐谷神子序云:《指归》在“陈、隋之际,已逸其半,今所存者止《论德篇》。因猎其讹舛,定为六卷”。可见此书隋时已残阙不全,但是,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老子指归》十三卷,右汉严遵君平撰,谷神子注。”不言阙佚,与谷神子序说相违。因各家所言互相抵牾,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判为后人赝托,列入伪书。自帛书《老子》出土之后,发现《指归》中有些经句虽异于今本,但同帛书《老子》相近,说明严书原并不伪,严灵峰、郑良树皆有辨证。书虽不伪,但其中经文多被后人窜改,而同河上本合流,原来面目已失,而名存实亡。
河上本初载于《隋志》,谓:“《老子道德经》二卷,周柱下史李耳撰,汉文帝时河上公注。”葛玄《序》言甚怪诞,谓河上公坐能升天,行动如神。唐刘知几对此书早有怀疑,他说:“今之所注《老子》是河上公,其序云:‘汉文帝时结茅庵于河曲,因以为号,以所注《老子》授文帝,因冲空上天。’不经之鄙言,流俗之虚语。《汉书·艺文志》著《老子》有三家,河上所释无闻焉。”近人卢文弨、马叙伦均宗刘说。今据帛书《老子》甲、乙本勘校,书中讹误尤多,不仅非汉人所为,而且晚于王弼。
魏王弼《老子道德经注》,初载于《隋志》,唐陆德明《经典释文》为之《音义》。宋晁说之跋云:“然弼题是书曰:‘《道德经》不析乎《道》、《德》而上、下之,犹近古欤?’其文字则多谬误,殆有不可识者,令人惜之。”熊克云:“克自求弼所注甚力,而近世希有,盖久而后得之,往岁摄建宁学官尝以刊行。既又得晁以道先生所题本,不分《道》、《德》而上、下之,亦无篇目,喜其近古,缮写藏之,乾道庚寅,分教京口,复镂以传。”可见弼注《老子》,宋时已不易得。钱曾《读书敏求记》未收王书,仅于河上公本下注云:“惜乎,辅嗣注不传,而独传此。书之日就散亡,惜哉!”今传王本出自《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底本是明万历张之象刻本,参校《永乐大典》与《经典释文》而刊定。溯其源流,即来自宋晁说之所跋,熊克“复镂以传”之翻刻本。
唐傅奕校定《古本老子》,所谓“古本”,因其乃北齐后主高纬武平五年(公元五七四年)彭城人开项羽妾冢所得,宋范应元著《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元至元二十七年《陕西盩厔县楼观台道德经碑》,皆宗此本。今据帛书《老子》勘校,此书虽保存一些《老子》旧文,但已被后人改动甚多,书中讹误尤甚,宋谢守灏《老君实录》云:“《道德经》,唐傅奕考核众本,勘数其字。”可见书中讹误,多半是因傅奕“考核众本,勘数其字”所造成,经文多与王弼本相近。
《老子》传本数量虽多,但溯本求源,主要是由以上所述四种展转流传,其中又以王弼、河上公二本为盛。王注本文笔晓畅,流传在文人学者与士大夫阶层;河上公注本通俗简要,流行于道流学子与平民百姓之间。自玄宗开元御注本出,始创异本勘合之风,玄宗御注本即依违王弼、河上之间。兹后各家注释《老子》,无不选择“善本”,“善本”来源无非效法御注,即异本勘合,择善而取,美其名曰“校定”。傅奕校定之《古本老子》即其中一例。唐宋以后,各种版本展转传抄,彼此承讹袭谬,互相窜改,其结果经文内容皆同流合一,大同小异,区别仅限于衍文脱句或虚词用字。阅读今本《老子》,虽明知其误,却无法核证。故仅依今本勘校,找不出任何问题。
一九七三年冬,湖南长沙马王堆第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甲、乙本,是目前所见古老的两种抄本。其中一种用篆书抄写,名为甲本;另一种用隶书抄写,名为乙本。甲本无避讳,乙本避“邦”字讳,说明两本抄写时代不同。甲本抄写在刘邦称帝之前,乙本抄写在刘邦称帝之后,距今均两千馀年,皆属汉初。甲、乙本各有特点,诸如经文句型、虚词,及其所用古今字、假借字等均有差别。句型:甲本“此之谓玄德”,乙本作“是谓玄德”;甲本“故曰为道者非以明民也”,乙本作“古之为道者非以明民也”。虚词:甲本“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乙本作“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甲本多用古字,乙本用今字。如乙本“祸”,甲本写作“”;乙本“货”,甲本写作“”;乙本“槁”,甲本写作“”。诸如此类差别不下二百馀处,贯串全书始末,足以说明甲、乙本来源不同,代表汉初两种不同古本。应当说这是中国考古发掘工作中一项重大收获。
本书选用王弼本作为勘校帛书《老子》甲、乙本之主校本,是经过反复考察之后确定的。今传王本主要是明张之象本,书中讹误确实不少,洪颐煊《读书丛录》谓:“王注出于明代,或后人掇拾为之。”朱谦之用其与河上本比较,指出王本劣于河上者有六点。但是,今同帛书《老子》甲、乙本勘校,事实并非如此,过去朱氏所指王本之劣者,正是它的优点。如第五十一章,王本“亭之毒之”,河上本作“成之熟之”。朱氏认为“河上本于义为优”,岂不知帛书《老子》甲、乙本均作“亭之毒之”,与王本相同,河上本作“成之熟之”,则为后人所改。第九章王本“功遂身退天之道”,河上本作“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朱氏谓王本有脱误,岂不知帛书《老子》甲、乙本均与王本同,河上本“成名”二字乃后人增入。第十三章王本“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朱氏谓王本讹误,河上本作“何谓宠辱,宠为上,辱为下”(按今河上本无“宠为上”三字,朱氏据景福碑言之),岂不知帛书《老子》甲、乙本此文正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与王本同,朱氏所说有误。第五十五章王本经文作“蜂虿虺蛇不螫”,注文作“故毒虫螫之物,无犯于人也”;河上本经文作“毒虫不螫”,注文作“蜂虿蛇虺不螫”,王本经文而与河上本注文相同。朱谦之将此差异视为王本后于河上本之铁证。他说:“河上本‘毒虫不螫’,王本作‘蜂虿虺蛇不螫’。案此六字乃河上公注,王本误以河上公注羼之,此为王本后于河上之铁证。”岂不知帛书《老子》经文即作“蜂虿虺蛇不螫”,与王本完全一致,河上公则把王弼释“蜂虿虺蛇”之注文“毒虫”二字窜入经文内,误作“毒虫不螫”;又将经文“蜂虿虺蛇不螫”误入注文中。经勘校证明,事实恰与朱说相反,此却成为河上本后于王本之铁证矣。诚如前文所述,王本也并非尽善,同帛书《老子》勘校,除多处与河上本存有相同的讹误之外,也有不及河上本者。如第十五章河上本“俨兮其若客”,与帛书《老子》相同,则王本“客”误作“容”。第二章河上本“长短相形”,亦与帛书《老子》同,王本“形”误作“较”。诸如此类皆因抄写致误。但是,与河上本之讹误相比,犹如小巫见大巫。为了弥补这一缺陷,除以王本作为主校本外,另选用敦煌写本、道观碑本及历代刊本计三十三种,作为参校本。参校本之名称与版本均见校本书目。
帛书《老子》甲、乙本在当时只不过是一般的学习读本,皆非善本。书中不仅有衍文脱字、误字误句,而且使用假借字也极不慎重。出土时又因自然损坏,经文均有残缺。但是,它的珍贵,主要是抄写的时间早。近古必存真,因而较多地保存《老子》原来的面貌。尤其是同墓出土两个来源不同的古本,不仅可相互印证,而且同时用两个古本一起勘校今本,对订正今本讹误,更有价值。
通过勘校证明,世传《老子》诸本,经文皆有讹误,被后人改动之处甚多,往往因一字之讹,则经义全非。如今本“无为而无不为”句,世传本中出现次数不同而皆有之,已成《老子》中之名言。但在帛书《老子》甲、乙本中,均无此痕迹。帛书《老子》只有“无为而无以为”,而无“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而无不为”本不出于《老子》,它是汉初黄老学派之产物。从而可见,今本中类似这种统一性的共存讹误,如非汉帛书《老子》甲、乙本出土,则根本无法发现。
《老子道德经》一书是战国初年的作品,先秦时代之《庄》、《列》、《韩非》、《吕览》等书皆有征引。《汉志》所载邻氏《老子经传》、傅氏《老子经说》、徐氏《老子经说》,均早已不传;帛书《老子》甲、乙本,皆为汉初遗物,是目前所见《老子》早的古本。勘校此书的目的,只求依据帛书《老子》甲、乙本勘正今本伪误,澄清其中是非,以恢复《老子》经文真旨。愚自知寡陋,不敢妄作,惟裒众议,择善而从;偶有所得,略述浅识,以备参考。非常感谢张岱年先生在百忙中为我审阅书稿,指出破绽,并帮我弥补,又赐之序。曾蒙英国王宽诚学术基金的资助,使我有机会于一九八九年访问伦敦大学,该校亚非学院图书馆与英国伦敦图书馆向我提供了所藏有关《老子》的一切资料,此书几乎有一半的工作,是在那里完成的。特别感谢的是汤姆森(P.M.Thompson)教授和艾兰(Sarah Allan)博士,他们为我组织了多次研讨会,给我很大帮助。限于作者水平,书中谬误势所难免,恭请师友批评指正。
一九九○年九月高明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