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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 商鞅 著 古吴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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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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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商君书》是战国时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的合编。《汉书;艺文志》著录二十九篇,现存二十四篇。书中叙述商鞅变法主张,提出信赏必罚的法治要求,主张从法律上保护土地私有权,而把政治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以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此外,对于法的起源、本质、作用等,也有所论列。

  作者简介

  商鞅(约前390—前338),战国时政治家。卫国人。公孙氏,名鞅,亦称卫鞅。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后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秦孝公六年(前356年,一说在秦孝公三年)任左庶长,实行变法。旋升大良造。秦孝公十二年进一步变法。后十年(前340年)因战功封商(今陕西丹凤西北)、於(今河南西峡境)十五邑,号商君,因称商鞅。

  精彩书评

  秦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秦]李斯《谏逐客书》

  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

  ——[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宋]王安石《商鞅》

  目录

  更法第一 001

  垦令第二 009

  农战第三 019

  去强第四 029

  说民第五 037

  算地第六 045

  开塞第七 057

  壹言第八 065

  错法第九 071

  战法第十 077

  立本第十一 081

  兵守第十二 085

  勒令第十三 089

  修权第十四 095

  徕民第十五 101

  赏刑第十七 109

  画策第十八 117

  境内第十九 125

  弱民第二十 131

  外内第二十二 137

  君臣第二十三 141

  禁使第二十四 147

  慎法第二十五 153

  定分第二十六 159

  精彩书摘

  更法第一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h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名,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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