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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主义 [美] J.M.伯杰 著,黄屏 译 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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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对社会热点议题、“极

  ★梳理极端主义的历史、澄清极端主义的本质

  极端主义是我们看到它们就能识别出来的吗?作者梳理了历史上极端主义的种种各异表现,逻辑严谨、脉络清晰又简明通俗地给出了极端主义的完整定义,吹散了关于这个概念的所有模糊不清的迷雾,给出了理解极端主义本质的清晰框架。

  ★透过层层表象,解析极端主义的心理机制

  作者解析了极端主义形成的深层心理机制,即对于“我们”与“他们”的划分,以及“危机-对策”行动,阐明了群体的自我认同如何形成,又如何对他者产生偏见。唯有理解了极端主义的心理机制,才能更好地避免极端倾向,面向开放包容的未来。

  ★遴选自“麻省理工大学出版社基本知识系列”丛书,汇集各领域专家,专为大众读者写作,图文并茂,直观感受理论细节

  内容简介

  极端主义并非某一时某一地的特殊现象。它沉淀于历史的长河,存在于骇人听闻的新闻里,社交媒体上的骂战中。它古老而常新,是人类社会中跨越意识形态与群族的一部分。

  本书作者J.M.伯杰从迦太基的屠城、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谈起,直至纳粹的反犹主义和今日社交媒体上遍布的极端主义言论,穿透古今东西表现各异的案例,直击极端主义的本质,描述了身份认同运动的演变、个人和团体的激进化等,解释了极端主义是什么、极端主义意识形态如何构建,以及极端主义为何会升级为暴力。伯杰表示,只有理解了极端主义,才能减少它对人类造成的巨大伤害。

  作者简介

  J.M.伯杰(J.M.Berger),斯旺西大学法学院的博士候选人。作为顾问,他对网络、高级社交媒体分析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为《大西洋月刊》和其他国际出版物撰稿。

  译者简介:

  黄屏,广西师范大学哲学硕士,非虚构撰稿人,出版行业从业者。

  内页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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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书评

  《精选》(Choice)杂志2019年杰出学术书刊

  本书从历史和理论的角度对极端主义进行分析,创造性地提出了内群体和外群体的分析框架,结合当下世界上一些典型案例,对相关概念进行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分析。

  ——张新刚(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对于“何为极端主义”这一缺乏共识的讨论,本书是尝试做出诚恳解答的著作。作者细致研究了相关的历史现象和社会行为,该主题需要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且值得作为独立的议题获得更多关注。

  ——马泰奥•普格利泽(意大利国际政治研究学会副研究员)

  目录

  致谢

  第一章  必须毁灭!

  第二章  什么是极端主义?

  第三章  内群体和外群体

  第四章  危机和对策

  第五章  激进化

  第六章  极端主义的前景

  词汇表

  注释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索引

  精彩书摘

  第三章 内群体和外群体

  加入某一运动的行为即主张自己拥有某一身份,所以,一些运动的成员身份总是以“我们相信”或仅仅“我们是”之类陈述开头。界定集体身份的最基本要素是内群体,即“属于”他们的人。内群体常常根据某些显而易见的关系有机形成。例如,出生和生活在波士顿的人们可能自视为波士顿人。不是每个生活在某处的人都会用本地集体来定义自己,但这是一种简洁、明确并通常有用的身份。

  加入一个内群体并不天然令人反感,该身份认同通常是积极的行动。民族内群体的强自我认同可能会赞颂爱国主义;某一*教内群体的强自我认同可能会提倡奉献精神;对某一种族内群体的强自我认同可能会以传统为傲。

  但研究也显示,加入某一内群体可以是某些不那么值得称许的行为的前奏。许多研究表明,仅仅内群体身份认同的行为就会使人们更容易为偏见所影响,偏袒同伴,诋毁外群体成员。

  在确立成为内群体成员的标准后,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外群体。一些从未生活在波士顿的人被波士顿人内群体排除在外。例如,纽约人就是波士顿人外群体的一部分。

  但是对许多波士顿人而言,仅仅以地理来判断一个人是否符合加入内群体的资格只是给这个清单开了个头。一些波士顿人会非常乐意列出波士顿人和纽约人的大量不同之处——包括口音、穿衣风格和运动队的水平。这些不同之处有时会被强调为嘲弄或厌恶的理由,且敌意是双向的,尽管人们常常抱以半开玩笑的态度。

  内群体和外群体的身份边界通常模糊不清,充满主观判断,并随着时间流逝而不断变化。例如,如果你在波士顿生活了四十年然后在纽约生活了十年,你可能仍然自视为波士顿人。如果你在纽约生活了二十五年然后在波士顿生活了十五年,你可能自视为波士顿人,但一些波士顿人会视你为纽约人。

  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一些特定的语境下,波士顿人的定义可能扩展到居住在大波士顿地区(包括郊区)的人。但是当人们在该内群体中互相交流时,比起更广泛意义上的大都市居民身份,特定社区的身份认同可能更受欢迎。个人如何自我分类通常取决于语境。例如,当你与纽约人交谈时,你大概会认为自己是波士顿人;但当你与来自另一个社区(例如北区)的人交谈时,你又有可能自认为南波士顿居民。

  这些主观易变性导致定义谁在你的内群体而谁在外群体变得非常复杂。极端主义运动极其重视将该问题中的主观性剔除干净,他们努力消除灰色地带,明确界定以下内容:

   是什么让个体成为内群体的一部分?

   为什么内群体具有正当性?

   是什么让个体成为外群体的一部分?

   为什么外群体不如内群体正当?

   内群体成员应当怎样与外群体成员互动?

  最后这个要素可能是主流身份认同与极端主义身份认同最重要的区别。当内群体和外群体成员的利害关系较弱时,正当性问题就没那么重要,和平共处成为主流。搬去纽约的波士顿人可能会在家庭聚会时被取笑——甚至可能在体育比赛中被奚落。但是这些身份通常不是生死攸关的问题。

  定义内群体

  身份认同始于家庭。生活在一个社会中,人不可避免地不是主动加入就是被动接纳成为某种内群体的成员。例如,你可能并不会主要以白人的身份来看待自己,但这种归属关系会影响社会其他成员在求职面试或是车辆路检时与你的互动方式。

  当诸如住哪、在哪上学等方便简明的方式已经不足以定义一个群体的身份时,就需要一套叙事来解释这个集体的内涵了——这个身份意味着什么,从哪里而来,最终要走向哪里?一个内群体的定义描述了内群体成员的原型或典型形象,该定义包含三个主要因素:

  信仰:内群体中共享的信条,最重要的是其价值观,也包括宇宙论或形而上学等次级要素。

  特征:适用于内群体成员的描述性特质,包括身体(如肤色或发型)、心智(智力或创造力)、社交(方言、俚语和口音)或精神(正直或虔诚)。

  实践:内群体成员的行为以及他们的预期行为方式,包括:

  ○ 过去的行为:该群体的历史

  ○ 现在的行为:该群体今天的行为方式

  ○ 未来的行为:该群体的命运

  界定这些特质需要花时间,且并非所有身份群体都完全符合本叙事的每个部分。但是它们大部分最终会以某种形式出现。出生在波士顿可能足以让你有资格成为波士顿人,但是地道的波士顿人知道他们的城市是怎么一回事。他们知道并珍视波士顿在美国独立战争这段历史中扮演的角色,他们知道如何用好吃的杂烩海鲜浓汤招待客人,他们用俏皮的本地俚语来交谈。

  这些细节越累加,某种身份越变得和其他身份不一样。当这些细节的集合开始凝结成一套历史和当代的叙事时——当它不再是一份事实清单而开始成为“我们的故事”时——这就变成了一种建立正当性和群体凝聚力的有力工具。

  这套关于身份的叙事建立起来后,还会不断自我强化。历史(无论是真实的还是神话化了的)最初都会被用于建构一种身份。但是随后身份成为一面滤镜,后续有目的的历史需要透过这面滤镜来书写。这就形成一个循环,使历史和身份同步为统一的理解。

  定义外群体

  仅仅是外群体的存在不会自动标志内群体已经走向极端主义。直到内群体开始对外群体采取敌对态度时,一场身份运动才算趋向极端。为此,要得到清晰的定义,外群体也必须经过身份建构的叙事过程,这种过程与内群体定义的建构并行——这份模板包含描述外群体的信仰、特征和行为(过去、现在和未来)。相比内群体,对外群体的定义往往是负面的。

  重要的是,被用来给外群体定性的信息来源往往不怎么可靠。内群体成员直接经历其个人信仰和当前实践(尽管这些经历往往经过拣选且不完整)。相比之下,有关外群体信念和行为的信息往往混杂着真相、诠释和虚构。随着一场运动转向极端主义,这种混合体会趋于虚构,变得更有害、更咄咄逼人地突出负面信息点并忽略或驳斥正面信息点。

  个案研究:英国以色列主义

  白人民族主义运动起源于所谓的基督徒身份运动,它说明了内群体身份的叙事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基督徒身份运动是19世纪一个被称为英国以色列主义的运动种族主义化的产物,该运动主张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以色列失落部族的后裔。

  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经文描述了由十二支部族组成的以色列国,但只有两支在约公元前8世纪后的历史中留下记录。随着时间的推移,剩下的十支部族的命运激起了热烈的宗教猜测和神话演绎。一个闪闪发亮的历史神话谱系将许多不同的种族群体认定为失落部族的所谓后裔,包括盎格鲁-撒克逊人、美洲原住民、巴基斯坦人、印度人、毛利人、日本人和若干不同地区和国家的非洲人,以及“黑人”项下的所有人。

  对英国以色列主义者而言,声称失落部族和盎格鲁-撒克逊之间的种族联系,最初是为了将大英帝国确定为《圣经》预言的继承者,这些预言有关一个受到神佑的“万国之国”。根据英国以色列主义的观点,美国与玛拿西部族有关,该部族据预言会成为一个与大英帝国相当的“伟大国家”。英国以色列主义主张一种历史观点,即大英帝国和美国是——从基因和事实上,而非从隐喻上——当代的以色列民族,因此是上帝应许的继承者。

  这种意识形态起初是为了加强内群体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正当性,将其族谱追溯到失落的部族。英国以色列主义理论家们将此作为一种明确的种族理论,给予盎格鲁-撒克逊人以优越地位,但其最初的叙事也将盎格鲁-撒克逊人和犹太族群结合在共同的闪米特遗产中。

  英国以色列主义的这个论断既不简要也不自明,所以其信徒不得不建构一套既能定义内群体又能树立正当性的叙事理由。换言之,他们必须用一个有说服力的故事来解释盎格鲁-撒克逊和神圣的以色列国之间的融合是如何形成的,为此,他们就该主题写了上百卷冗长的著作。

  英国以色列主义的作者们首先引用了围绕《*约》中广泛宗谱的经文。他们宣称,《圣经》中描述的大事记和族谱显示,以色列的王权和与上帝所订立的盟约都传给了失落部族的成员,而非现代犹太人。由此出发,他们组装历史、民间故事和传奇,将盎格鲁-撒克逊人与失落部族联系起来。

  早期作者承认甚至欣然接受盎格鲁-撒克逊人和犹太人之间的血缘关系,但是英国以色列主义与犹太教之间隐含着紧张关系。当时基督教流行的观点是,耶稣的到来使上帝和以色列及犹太人所立的盟约失效。从这些作者的视角来看,英国以色列主义重新激活了那些盟约,更新了上帝“选民”的身份,并将盟约扩展到盎格鲁-撒克逊人。从英国以色列主义的视角来看,这没有从犹太人那里拿走任何东西,因为那是他们早已失去了的。

  然而,在犹太人看来,与上帝订立的盟约从未作废,所以让盎格鲁-撒克逊人成为犹太盟约的受益者多少有点剥夺他们权利的味道,尤其是因为英国以色列主义作者们一致认为,犹太人必须皈依基督教,以便完完全全实现预言和“万国之国”的霸权。

  英国以色列主义神学始于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提升内群体正当性的活动。但是这也为把犹太人当成外群体埋下了伏笔。如果大英帝国是合法的以色列国家,那么接着也能推导出,其他任何声称拥有这一衣钵的人都必定不具有正当性。由此,20世纪40年代犹太国家以色列的建立为这场运动带来危机,最终导致了后续意识形态的产生——被称为“基督徒身份”的暴力反犹运动。

  英国以色列主义的例子也让我们能理解极端主义身份的一个关键点:它们是流动的。虽然极端主义者在任何时候都极力要将内群体的定义具体化,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环境的变化,定义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例如,当英国以色列主义变成基督徒身份运动,该内群体的定义从盎格鲁-撒克逊人扩展到更为广泛的包括诸如斯堪的纳维亚人和条顿日耳曼人等其他民种族在内的“白”种人。

  划分内群体

  对大多数人而言,个人身份可以由一些互相重合的、令人有归属感的圈子构成,例如“我是美国人,我是爱尔兰裔,我也是罗马天主教徒,我还是环保活动者”。组成任何特定个人身份认同感的各个部分可以是互补、中立或者矛盾的:“我是民主党人,但我也支持持枪权”“我是共和党人,但我也支持堕胎权”。

  对极端主义者而言,他们所属的圈子中只存在单一身份。一些身份被合并到一个统一的结构中(“我是美国人,但美国是基督教国家”),而另一些身份则成为完全排他的(“我不是伊拉克人,因为我首先是穆斯林”)。

  极端主义意识形态对身份的定义狭隘而排外,并在内群体和外群体间设立严格的界限。讽刺的是,这一要求既能提升更大群体的凝聚力,也能分化内群体。对外部共同的消极态度可以强化某些内群体成员之间的纽带 10 ,但也会给内群体成员带来压力,迫使他们对外群体采取更敌视的态度。当这些情况发生时,内群体的团结就会受到压力。

  请记住,大多数宽泛的身份并不是极端主义的。辨别盎格鲁-撒克逊人或非裔美国人、基督徒或穆斯林的身份,都不能算作极端主义。像“基督教身份”和“伊斯兰国”这些极端主义运动源自这些宽泛的身份认同,但是它们很快就具有了自身独有的特征。

  当一种极端主义身份出现时,它一定会从其发源的更宽泛的身份群体中招募追随者。这一过程要求极端主义者将内群体划分为若干子集。当极端主义运动形成强健的组织架构并准备招募时,这些子集的重大价值就显现出来了。

  一个成熟的极端主义组织会在意识形态架构中划分出三个重要的子集:

   极端主义内群体:极端主义运动或组织自身。对一个像“伊斯兰国”这样高度发达的运动来说,这部分可以包括正式成员和积极支持者。

   适任者内群体:极端主义组织宣称其所代表的某个宽泛的身份集体,并从中招募成员。就“伊斯兰国”而言,逊*派穆斯林构成了适任者内群体。所有逊*派穆斯林都有资格加入“伊斯兰国”。极端主义群体往往认为他们是适任者群体中最纯洁、最先锋的代表。

   失格内群体:从极端主义运动的视角来看,指那些可能会被驱逐出内群体的内群体成员。当一个符合条件的内群体成员拒绝了极端主义运动,极端主义者可能会转而寻求将他们驱逐出适任者内群体。随着极端主义运动的发展壮大,它开始将适任者的加入视为一种义务。换言之,对像“伊斯兰国”这样的群体来说,逊*派穆斯林不仅“有资格”而且“有义务”加入这场运动。例如,“伊斯兰国”经常宣称反对其教义和策略的逊*派穆斯林是整个伊斯兰教的叛徒。

  对于一些尚未变得极端或者尚未形成独立组织的运动而言,内群体的细分可能定义不充分或完全未定义。失格内群体和外群体之间的界限可能模糊不清。在一些案例中,失格的内群体成员可能会被归为极端组织的功能外群体——成为集中极端主义内群体怒火的主要或唯一焦点。由于失格成员的“背叛”不能用无知来解释,因此极端主义者对失格内群体可能会比对外群体更充满敌意、更有暴力倾向。通常情况下,失格群体既背负背叛的耻辱又尚存被救赎的可能。

  相对地,极端主义内群体有严格的界限,很少会容忍消极被动的态度。极端主义内群体几乎普遍以其自身纯洁性的信念构建起来的。在这种语境下,纯洁性指的是衡量一个内群体与意识形态所描述的内群体身份的原型有多接近。极端主义内群体成员自视为适任者内群体的象征——其最纯正的态度从未被外群体意识形态或种族的影响所污染。信徒们通常规定,适任者内群体成员在加入极端主义内群体前必须净化自己,让自身成为符合这一身份的典型个体。

  当一个极端主义运动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追随者并开始招兵买马时,这些分类就变得尤其重要。为了吸引成员,极端主义组织必须提出一个迫在眉睫的、由两部分组成的主张,一方面将外群体妖魔化,另一方面要求适任者成为极端主义者(会在第四章讨论)。

  个案研究:异端学

  在基督教最早期,没有统一单一的定义说明怎样才算耶稣基督的信徒,从而才是基督徒内群体的一部分。该宗教建立后的前几个世纪里,出现了各种各样相互竞争的观点和教派,从传统的犹太教将耶稣解读为一个肉眼凡胎的先知,到诺斯替主义复杂而深奥的宇宙论,一应俱全。

  在某个时间节点,这些信仰开始形成所谓的“基督徒”身份,他们很快开始排斥诸如犹太人或异教徒等其他身份。随着基督教信仰版图的扩大,这些教义也朝不同甚至常常互相冲突的方向演进。基督徒领袖很快就急于从这些互相竞争的教义中筛选出一个“真正的”宗教。

  作为这一进程的一部分,他们明确了一个相对晚近的概念,即异端或者叛教,认为本质上错误的信仰或行为会使内群体中在其他方面适任的人失去其在内群体的资格。在主流的神学体系中,异端和叛教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指内群体中错误的宗教信仰,后者指完全否定内群体。在极端主义中,这些概念常常被混为一谈,因为极端主义者相信某些错误信仰与摆明了抛弃内群体的行为同样恶劣。

  早期的基督教异端猎手包括查斯丁和爱任纽,前者就本问题的著作已经失传,后者部分手稿得以留存。查斯丁和爱任纽汇总了基督教的各种派别,认为它们受到撒旦的影响而变成“邪恶的”内群体教派,并要反对正在崛起的内群体正统罗马天主教,而只有罗马天主教的教义才是唯一正确的基督教信仰。

  爱任纽写了五卷本的《反异端论》,意在用清晰的定义来判定行为和信仰是否正统(正确内群体定义的一部分),从而强化内群体的凝聚力。那些偏离他所提出的正统观念并拒绝接受纠正的教徒都是失格的内群体成员——受撒旦影响的“异端”或“叛教者”。

  爱任纽写到,必须通过强有力且持续的反驳来反对失格的内群体成员,这是一种温和的反对方式。但他所界定的异端和叛教为今后一些更独断的身份定义奠定了基础。在君士坦丁皇帝精心安排编纂罗马帝国治下基督教会的正典之后,其继任者采取措施,在又称《全体人民》的《萨洛尼卡敕令》中使该正统观念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项法令于公元380年发布,确立了天主教作为罗马帝国国教的地位。

  为了得到国家的完全认可,公民必须承认正统教义的真理性。拒绝正统教义的人“不仅会受到神的惩罚,还要以我们的方式来惩罚”,这意味着要依法惩处。后来的法令明确规定,罗马帝国的世俗力量也要为教皇服务,以执行正统的规范。

  在《全体人民》发布后不久,公元4世纪的君士坦丁堡大主教金口圣若望发表了一系列题为“反对犹太人”的演讲,批评那些仍然遵守犹太习俗并与犹太社区保持联系的各派基督徒。虽然其主要目标是失格的内群体,但他的大量反驳基于谴责犹太外群体。金口圣若望还详述了许多对犹太人的恶毒指控,包括指控犹太人将*童献祭给恶魔。

  “如果你认同犹太人的生活方式,你与我们还有什么共同点呢?”他这样劝谏其基督徒同胞。金口圣若望力劝其追随者效仿他,“憎恨”和排挤犹太人以及那些保持犹太教习俗(如斋戒)的基督徒。他建议信徒直面并斥责那些与犹太人混在一起的其他基督徒——如果他们不接受口头劝诫,甚至可以殴打他们。如果暴力还不能贯彻内群体的规范,那么那些拒绝看到光明的人就应该被逐出基督教社区。讽刺的是,金口圣若望自己也顶着异端的嫌疑死于流放,尽管后来他还是恢复了名誉。

  这些如今作为圣人留名青史的教父是否应该被理解为极端主义者?极端主义是一套信仰体系,未必是结构单一的目标。很少有历史学家把爱任纽引述为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极端主义的一个事例,但是他在激发异端观念方面的作用,无论从短期还是长远来看,对教会发展的轨迹都产生了戏剧性的影响,影响了犹太教、伊斯兰教和其他宗教的异端观念。

  内群体的纷争是树立正统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爱任纽显然非常关注该过程。金口圣若望的手稿则存在更多问题。虽然他宣称的目标是纠正失格的内群体成员的做法,其布道却呼吁使用暴力,并呼吁全面攻击作为敌对外群体的犹太人。许多人认为金口圣若望是反犹主义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理由相当充分,尽管这种理解既不单纯也并不普遍。

  无论这些人是否符合我们对极端主义的先入之见,他们早先对内外群体定义的运用为基督徒在未来几个世纪对异教徒和其他外群体施加更血腥的攻击做好了铺垫,最初的形式是基督徒对异教徒和犹太人的袭击和暴民暴力,后来还出现了更阴险的十字军东征和宗教裁判所。

  身份认识论

  身份的形成往往出于方便,基于环境,但除非把身份彰显出来,否则它们不会以有意义的方式存在。身份是被创造出来的,而非被发现的,所以理解聚合身份的过程非常重要。每个群体定义——内和外——都是一个模板,等待着被与信念、特质和实践相关的信息填充。这些信息的来源塑造了群体的态度。

  我们有两种获取信息的方式——通过直接经验(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和通过传播(别人告诉我们的事)。经验和传播都是主观的,但是传播尤其容易受到真诚误解、意外错误信息和刻意操纵的影响。

  内群体成员通常直接感受着内群体的信仰、特质和现时实践。他们通过传播获取关于过往实践的信息——例如,以经文或成文历史的形式。对极端主义思想家而言,实践常常是要去强调的、最显著的要素,因为内群体的实践最为清晰地定义了身份,而外群体的实践则最为明确地界定了他们对内群体的威胁(见第四章)。

  内群体成员甚至更加倚重被传播的二手信息来了解外群体。分类本身就会强行区隔内群体和外群体,从而提高叙事在理解外群体时发挥的作用。叙事对于正在向极端主义发展的内群体而言甚至变得更为重要,因为内群体成员被敦促或被命令避免与外群体发生联系,从而无法获得可能与其对外群体日益负面的观感相抵触的信息数据。

  叙事能产生多大作用,非常依赖语境。总体而言,有研究明确表明,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直接接触有助于消除对彼此的负面印象。例如,针对美国人对穆斯林看法的调查显示,认识穆斯林的美国人更少对他们抱持负面观点。

  但是,内群体成员如果与外群体成员有强烈的负面个人经历(比如遭遇了种族歧视或暴力冲突),就会对整个外群体采取非常负面的观点。与外群体有创伤性个人经历的人可能会去寻找解释,这让他们更容易受这些叙事影响,将自己身上发生的事置于更大的背景下去理解。

  抑制或禁止内外群体直接接触的禁忌制造了一个便于添油加醋的空间,在其中,关于该外群体的建构性叙事得以扩散并占据权威。这些叙事依托于被传播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 关于过去的信息,例如:

  ○ 真实或被广泛认可的历史

  ○ 被演绎或修正的历史

  ○ 未经证实的历史,例如经文、神话和传说,还有历史演义或历史小说

   关于现在的信息,例如:

  ○ 真实的新闻

  ○ 假新闻或虚构作品

  ○ 阴谋论

  ○ 分析

  ○ 观点

   关于未来的预测,例如:

  ○ 分析

  ○ 预言

  ○ 反乌托邦或末日小说

  这些信息来源塑造了每个群体的定义。随着一场身份运动逐步向极端主义升级,人们所认知到的优越的内群体和背信弃义的外群体之间的反差也会越拉越大。

  前言/序言

  中译本序言

  在《极端主义》翻译和出版的过程中,一些所谓的“极端主义”事件也正在发生,不时见于新闻头条,并即刻凝结为历史:特朗普败选,他的极端支持者们冲击国会山;美军从阿富汗撤军,*教极端主义势力塔利班卷土重来;在简体中文的互联网世界,批评“极端女权”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但到底,什么是极端主义呢?极端主义给我们的印象往往有三种:第一种是偏离常识、偏离主流的过激言行,尤其是那些打破法律、诉诸暴力的行为(如特朗普的支持者们);第二种多与*教同时出现;第三,在日常生活中,这似乎是一个贬义词,尤其适合为你不喜欢的人或事扣上的高帽子,犹如口袋罪一般(如“极端女权”)。

  那么,这些就是极端主义的全部含义吗?或者说,“极端主义”这个概念,真的有助于我们理解上述现象吗?还是说,满足于一个模模糊糊的定义就够了?回顾历史,延伸开去,我们可以再问问,实施种族灭绝的纳粹、对黑人处以私刑的3K党属于极端主义吗?极端主义对当代人来说,还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或正在蔓延的危机吗?

  如果极端主义是潜伏于现时代的危机,那我们就不得不试图去识别和处理它;如果极端主义是一桶被用于污名化异己的脏水,那我们也不得不为之正名。《极端主义》逻辑严谨、脉络清晰,又简明通俗地给出了极端主义的完整定义,它吹散了关于这个概念的所有模糊不清的迷雾,清理出了一个稳固的地基,并且给出了一个清晰的框架。同时,它也犹如一面镜子,不仅照出他人身上的极端主义,也能反映出我们每个人心中可能潜伏着的极端主义倾向。

  这个稳固的地基,便是对极端主义的清晰定义。“极端主义指的是这样一种信念,即内群体的成功与续存,与对外群体采取敌对行动的需要总是密不可分。敌对行动必须是内群体所定义的成功的一部分。敌对行动的范围可以从口头攻击和贬低到歧视性行为、暴力甚至种族灭绝。”简要来说,内群体就是一个人产生了身份认同的那个群体,如 “我是德意志人”;外群体则是非我族类,如“他们是犹太人”。不像普通意义上的冲突,这种敌视无视任何具体情境,是无条件的。外群体是内群体永远的威胁,外群体的消亡乃是内群体兴盛的条件。若没有这种信念,便不配成为内群体的一员。

  首先,这个定义无疑是跨文化的、更具普遍性的。诚然,极端主义可能与*教、民族、性别、阶级等议题紧密相连,但极端主义绝非某一*教、民族、性别、阶级的专利。本书作者伯杰也说,美国研究“圣战主义”的文献是白人民族主义的三倍,但在本定义中,两者同属极端主义,白人民族主义在美国造成的破坏很可能并不亚于“圣战主义”。

  其次,这一定义也否认了极端主义是偏离常识、偏离主流的过激言行。反犹主义难道不曾是第三帝国时期德国人的主流意识形态?在曾盛行奴隶制的美国南方,黑人比白人低劣难道不曾是这个社会的常识?但按照这一定义,哪怕处于主流位置,纳粹党和3K党也同属极端主义。

  在这个地基之上,《极端主义》又提出了危机-对策的框架,连带着澄清了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极端主义者会宣扬内群体正面临重大危机,如资源匮乏、种族灭绝等,而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某一个外群体,而这个外群体只要存在,就是对内群体的威胁,于是必须通过打击和消灭这个外群体,来帮助内群体走出危机。比如,基地组织相信,必须消灭美国,伊斯兰人民才能得救;卢旺达的胡图族也因此举起了对图西族的屠刀。极端主义者的对策也往往非常可怕,从骚扰和歧视一直到发动战争和种族灭绝,一如人类经历过的种种悲剧。

  全书共用六章来说明这些问题:第一章“必须毁灭!”指出了当下定义的混乱,并回顾了自古典时代直到现代的极端主义历史,极端主义不是现代才诞生出来的魔物,古罗马老加图的那句“迦太基必须毁灭!”就是最早的极端主义口号之一,“9·11”事件则是现代的极端主义恐怖事件。第二章“什么是极端主义?”除了提出上文所述的关于极端主义的定义,伯杰也粗略整理出了极端主义图鉴,人们可能因为任何一重身份、在任何一个可能产生分歧的议题上——无论是*教、民族、性别、阶级,乃至是否欢迎移民和发展科技——孵化出极端主义。第三章“内群体和外群体”则讨论了人们如何在内外群体之间划开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人自身的身份认同如何建立,又如何构建出邪恶低劣的他者形象。第四章“危机和对策”则对应着极端主义对内群体状况的解释和对外群体的敌对行为。极端主义不会用常规的方式来解决内外群体的冲突,对外群体的敌意已经演变成内群体的身份认同之一。本章重点分析了危机叙事,或者说极端主义意识形态的类型,并由轻(骚扰)到重(种族灭绝)地列举了极端主义可能采取的对策。第五章“激进化”则指出每个极端主义者都不是生而如此,一定是经历了一系列激进化的过程才逐渐培育出对外群体的憎恶,一个极端主义者从入门到精通可能要经历哪几个阶段。最后一章“极端主义的前景”涉及了当今影响极端主义的两个要素——社交媒体和不确定性,作者认为社交媒体确乎让绝大多数人变得更加宽容和开放,但也使少部分人走向了极端。受教育程度低和经济低迷并不一定会产生极端主义,真正加速极端主义的,是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尽管极端主义如此古老而常新,但毕竟人类也曾废除过奴隶制、打败了纳粹,“有时缓慢得令人痛苦,还常常进两步退一步,但确乎在进步”。

  著名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偏见的本质》提到,一方面, “过度分类”也许是人类最常见的思维谬误,我们急于依照极少的事实就进行大规模的归纳。于是便有了偏见,有了地图炮、鄙视链、替罪羊,也有了敌我之分与极端主义;但生命如此短暂,要处理的信息如此复杂,“我们无法对世上所有的事物都单独衡量,再做出判断,因而不得不依赖这种粗略而笼统的反应机制”。另一方面,“我们珍视自身的存在模式,并且相应地贬低(或主动攻击)那些看上去会威胁到我们的价值观的事物”。正如弗洛伊德所言:“在对自己不得不与之接触的陌生人不加掩饰的厌恶与反感之中,我们能辨认出对自己的爱,或曰自恋的表达。”

  尽管偏见和极端主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命题,但强化偏见来构筑内外群体之别,确乎是极端主义的第一步。我们无法摆脱偏见,一如我们没有无限的时间与精力来甄别每一个个体的善良与邪恶,一如我们总有自我认同,无法放弃立身之本和珍视之物。光与影随行。

  但是,我们还是有可能警惕极端主义,并保持宽容和开放:考虑不同意见的合理性,尝试理解他人的文化、处境与行为。在看到与自身观念相悖的事实时,可以问一问是不是自己的观念需要更新和修正,而非急于忽视和否定事实……当然,在碰到真正的极端主义者时,绝不承认他们是正确的。尽管伯杰也没有提出完整的解决办法,但最起码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有效的定义。

  这虽然是一本简明的册子,但翻译的过程依然磕磕碰碰,错误在所难免,还请各位多多指正。我要感谢贡献出这样一本正本清源、逻辑严密又通俗有趣的册子的作者J. M.伯杰先生,校对和编辑本书的于淼先生、顾霄容女士、沈乐慧女士,以及商务印书馆涵芬楼文化公司为了出版本书付出努力的各位编辑老师。也感谢愿意翻开这本书的你,承蒙不弃,阅读愉快。

  黄 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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