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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为什么会失败:法律管不住的人类行为暗码 [荷] 本雅明·范·罗伊,[美] 亚当·费恩 著 上海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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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法律为例,启迪各种组织规则的设定和执行

  公司管理层常用“扣钱”的手段去提振公司效率,克服员工迟到、工作量不达标等问题。警示、处罚等手段固然符合管理者的直觉,但透过本书我们会看到,从法律到幼儿园、公园等共场所的管理规定,此类手段经常失效甚至适得其反。那么变罚为奖是不是更好?也不是这么简单……从中,规则制定者能看到自身的盲点,而规则的被动接受者也可以更为顺应科学规律地趋利避害。

  多门社会科学的综合演练

  本书综合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众多社科研究,指出人类行为的潜藏客观规律,及如何合理利用心理启动,顺应从众效应、不成文社会规范、道德感,综合考虑人们守法和违法的损益等。透过本书,读者可一览在一众社会科学领域中共通的科学思维及实证方法。

  丰富案例,有说服力

  本书的案例覆盖欧洲、南北美洲、东亚多个国家的刑法、税法、治安法、环保法、交通法规,以及保险政策、公司合规制度、机构安全准则、公园和地铁的规定、公益广告等规则及推行规则的活动中形成的吊诡局面和改善策略及其效果,足可给读者多角度的启发。

  内容简介

  为何系安全带的法规执行良好,而限速规定屡遭突破?竖立“此处禁倒垃圾”标语牌后,此处垃圾为何反而变多?比起法规本身,签名位置更能影响填表人的诚信?机构的安全手册、合规条款和内部举报机制为何形同虚设?严刑峻法反而能鼓励犯罪?……怎样才能避免一厢情愿甚至事与愿违?

  失败的规则单有处罚,却不提升安全、产量、环保效果、群体认同……依规律定规则,才是讲科学。人类行为有怎样的客观规律?阅读本书,发现答案。

  作者简介

  [荷]本雅明• 范• 罗伊(Benjamin van Rooij),中文名刘本,阿姆斯特丹大学及加州大学尔湾分校法学教授,荷中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成员、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境外研究员、云南大学法学院终身客座教授。于荷兰莱顿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汉学硕士及法学博士学位。其20多年的研究,覆盖工业污染、安全作业、贿赂与腐败、逃税、食品安全等领域。除学术发表外,亦为《纽约时报》《赫芬顿邮报》等刊撰文。

  [美]亚当• 费恩(Adam Fine),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心理学及刑事学教授,曾受美国司法部、美国心理学基金会资助。研究重点包括人的违法原因、人与法律的关系等。

  目录

  第一章 双“规”记 001

  第二章 惩罚错觉 013

  第三章 大棒、胡萝卜和大象 047

  第四章 道德维度 079

  第五章 公民服从 103

  第六章 社会规范 123

  第七章 善用改变 137

  第八章 恐怖分子的减速带 163

  第九章 把制度体系轻松搞定 189

  第十章 行为法学 215

  致 谢 235

  注 释 239

  参考文献 259

  精彩书摘

  是法律规则使当代社会成为可能。然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却很少去想法律规则是如何实际运作的。一旦理解了现有的法律规则,我们就会看到一个旨在保护我们安全的庞大规则体系。当然,并非所有法律规则都以此为宗旨,历史上也不乏相关反例,从纳粹德国的法律,到美国的快克可卡因与粉状可卡因之间的联邦量刑差异,这些法规为不公正服务,造成了更多的伤害。显然,法律要运作良好,本身必须公正。但在法律规则确实旨在改善人民生活的前提下,只有人们遵守这些规则,同时这些规则也实实在在地改变了人的行为时,法律才能发挥作用。

  洛杉矶和橙县的405号州际公路限速为时速65英里。但在没有大规模的交通堵塞困扰该地区时,几乎人人都以至少70英里的时速开车。加州的司机们是知道限速规定的,每条道路上都有限速标志在提醒他们限速多少。他们可能也知道超速的罚款数额和其他处罚,甚至知道如果被抓的次数太多,可能会被吊销驾照。然而,大多数司机在405号州际公路上依然逮着机会就超速。

  法律规则未能改变人的行为的例子不胜枚举。在20世纪20年代的禁酒令期间,美国领导人出台了多项法律,甚至修正了宪法,以禁止酒精消费,而美国人的饮酒习惯却丝毫未被改变。2 该法律只因滋生了黑市和有组织犯罪而被世人记得。它甚至不仅仅是“失败”——实际上,它还引发了更多犯罪。禁毒战争在历史上也是频频重演。美国的立法者出台越来越严格的法律,禁止使用、生产和销售娱乐性毒品(最近对大麻监管的放松是一个例外);自1971年以来,执法部门的禁毒战打了一场又一场。3 但美国的毒品滥用依旧猖獗。尽管法律禁止海洛因并严惩毒犯,阿片类药物依然肆虐,美国每年死于阿片类药物的人,比死于整个越南战争的还多。4 法律也不易改变企业的行为。几乎每个星期,媒体都会曝光又一家大公司恶劣的违法行为。回想一下脸书公司被揭露出如何试图压制和攻击其批评者,大众汽车尾气排放造假丑闻,或者富国银行的大规模欺诈案。也请想一想,美国银行在29个案件中一共被罚款超过560亿美元,依然屡罚屡犯。5 每周都有上百名美国人由于违反《职业安全法》而死于工作6 ——事实上,美国人每年死于工作的,比2003—2010年在伊拉克丧生的还要多。7日常新闻里也充斥着法律条文没能保证我们安全的例子。法律禁止警察射杀手无寸铁的平民,但警察射杀平民的视频每月都会出现,并像病毒一样传播。法律禁止在体育赛事中使用提升运动表现的药品,但奥运选手频频被检出使用违禁药物,哪怕是穿“我不使用兴奋剂”宣传衫的那些运动员。法律禁止性侵和性骚扰,但从好莱坞到国会,从教会甚至到我们的法院,几乎每天都有性侵者被揭露。

  显然,我们的法律规则并不总是有效。最坏的情况是,法规没能改变有害行为,也没能给我们它所许诺的保护。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所拥有的只是一纸空文,这套纸面上的庞大规则体系对维系我们的生活、社会、市场和环境的安全没有多大作用。因此,本书致力于回答的关键问题是:为什么法律不能改善人们的行为?

  站在一班法学院学生面前,我们把一本美国宪法口袋本放在讲台上,请学生们告诉我们这是什么。

  几个学生说:“这是宪法。”

  “不,”我们说,“再仔细看看。”

  “我们的基本权利,”另一名学生试着说。不,再看看。

  “是法律。”又一个说。

  不,也不对。“你真正看到的,精确而言,到底是什么?”

  “一套基本的法律规则。”“我们社会结构的核心。”

  不对,还有谁想回答?学生们七嘴八舌,直到最后一名学生给出了我们期待的答案。

  “它是一叠纸。”

  完全正确:就是印在纸上的文字。归根结底,法律条文只是印在纸上的文字,至少在我们开发了数字法律数据库,把法条呈现为二进制代码之前,它们一直都是这样。一旦我们看清了法律条文的实质,它在改变世人行为上的失败就没什么可惊讶的了。立法者似乎奢望仅仅靠撰写文本来改变人们真实的日常行为。但无论是印刷品还是电子化的文本,又如何能影响我们的行为?书本上的法律如何能变成行动中的法律?这绝非易事。

  为了理解这套纸面规则如何塑造行为,我们必须换个视角。与其靠吃神奇药丸来读到规则,我们不如来看看人们对这些规则如何反应。我们会看到一种非常不同的规则,这是一套行为机制的暗规则,即“行为暗码”。

  以安全带为例。每次坐进车里,你都会不假思索地系上安全带。这不是一个真正有意识的决定,你也从未真正想过要求你系上安全带的具体法律条款。然而情况并非一直如此,过去几十年里,绝大多数司机和乘客都不使用安全带。

  至1968年,美国法律已要求所有车辆都配备安全带。8 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只有1/10的美国人真正使用了安全带。9 法律改变了这种情况。1984年,纽约州成为第一个要求司机使用安全带的州。很快,除了以“不自由,毋宁死”为州训的新罕布什尔州外,其他各州纷纷效仿。全国的安全带使用率从10%猛增到了50%——这可是400%的增长率。10 仅仅是引入强制使用安全带的法律,就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安全驾驶习惯。

  但仍有一半的美国人不系安全带。针对这个问题,各州开始组织执法活动,还打出了像“不系带,吃罚单”(click it or ticket)这样朗朗上口的口号。那些偷懒不肯系安全带的人被警告说,如果不遵守新法律,可能面临罚款。罚款金额很小,大多远低于100美元。相比之下,超速的罚单要贵得多。与此同时,官方也播放公益广告,展示使用仿真假人所做的未系安全带的碰撞测试,以此来警示潜在的可怕后果。汽车制造商也安装了安全带提醒装置,提醒(确切地说只是烦扰)我们系好安全带。11 在所有这些努力的联合作用下,今天,约有90%的美国司机和汽车乘客都会系安全带12,且其中大部分人都已习惯成自然。

  现在让我们试着辨别一下哪些行为机制在这里起了作用。前两项很容易被忽略。仅仅是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就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行为。从行为学的角度看,这意味着两件事。首先,人们了解了新的规定是什么,它们又有何要求;很多时候情况并非如此——大部分法律条款不为人知,因此基本上形同虚设。第二,仅仅因为规则的改变,人们就开始改变自己的行为,甚至无须有明确的执法力度——他们仅仅是对“这是法律”这一情况做出了反应。这里,是遵守法律的责任感和法律的制度正当性本身起了主要作用。

  别的一些行为机制也发挥了作用。法律通过实施罚款,使人们顾虑不系安全带的后果。但有趣的是,不系安全带的罚款金额很低,比超速的罚款金额低得多,而针对超速的罚款似乎不起作用。不知何故,这些低额罚款反而触发了预期的行为反应。

  接下来是借公益宣传说服公众,系好安全带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这些宣传是在试图将系安全带的决定从外在动机(“我不想受罚”)转为内在动机(“这是我自己的利益,我因此不会受伤”)。

  然后是提醒装置的鸣音。恼人的哔哔声为那些仍未系好安全带的人制造了实际障碍,它在法律责任、对惩罚的恐惧和内在动机之外,又添了一层行为因素。即便之前的行为机制都没起作用,你可能还是会屈服于这哔哔声。事实上,这个提醒鸣音会使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变得非常困难,至少是非常烦人。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安全带,系上安全带变得比不系更为常规了。人们开始效仿他人,这种行为也在社会上维系了下来。到最后,系上安全带,已是习惯成自然。这种行为变得深入人心,已经不再是一个需要做决定的事情。我们几乎不会注意到,我们无意间就在遵守法律。

  不得不说,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则和行为暗码的规则完美结合的成功典范。

  在这些及其他的事例里,我们或许看到了干预措施,如惩罚和公益宣传,而法律规则塑造行为的其他方式依然晦暗不明。我们没有看到人们的守法责任感,也没有看到人们如何看待法律制度的正当性。我们难以理解人们的动机,以及大家如何回应公益宣传。我们并不总是知道人们如何看待惩罚,对惩罚的恐惧又如何干预着他们的行为。我们很少考虑人会在多大程度上效仿他人,或者实际障碍如何影响不当行为,更不用说无意识行为是如何占了上风,即便我们自认为正在做有意识的理性决定。

  为将法律改进得更为有效,我们需要了解行为暗规则(暗码)。社会科学是这里的关键。几十年的研究已经揭示了各种人类行为机制,是这些机制塑造了人对法律规则的反应方式。科学已经让无形的行为暗码变得可见。它显示了我们的法律是如何影响人的动机、调整人的处境,从而提高其依从性并防患于未然的。在过去40年,科学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对人类行为方式及不当行为成因的理解。但此类科学还没有融入我们的法律。囿于学术期刊的价格门槛和学术术语的晦涩,许多科学见解依然隐而不显,就像行为暗码本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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