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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史(第三卷):从尤利乌斯·恺撒入侵到1688年革命 休谟 著,石小竹 编,石小竹 译 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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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读人群 :对英国历史和政治文化

  《英国史》是休谟的代表作,共六卷,创作历时约十五年之久,一上市便成为畅销书,一举使休谟跻身历史学家行列。本书第三卷,讲述都铎王朝,从亨利七世到玛丽女王,内容丰富详实,可读性强。为近代著名历史学著作,对于了解近代英国历史,了解休谟的政治观、历史观以及近代历史方法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伏尔泰称休谟的《英国史》为“古今杰构之雄”,休谟被称为“英格兰的塔西佗”。

  内容简介

  休谟的《英国史》共六卷,记述从恺撒征服不列颠到1688年光荣革命近1800年的历史,被誉为近代史学上的一座里程碑。

  把历史变成不仅仅是一部战争年代记和帝王世系,而是有更丰富内容的东西,做这种尝试的第一位历史家就是休谟。在理解各种社会关系的重要性,理解道德、文学和艺术的价值方面,他走在伏尔泰前面。但作为一位历史学家的休谟的*大功绩却在于下述这个事实:在所有历史作者当中,是他首先看作“起因”在历史上的性质和意义,历史上一切变化都是以这个起因为依据的。

  ——J.W.汤普森《历史著作史》

  作者简介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英国著名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苏格兰启蒙运动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人性论》《人类理智研究》《道德原理研究》《宗教的自然史》《自然宗教对话录》《英国史》等。

  译者简介:

  石小竹,自由职业翻译家,曾参与我馆斯密著作的翻译。译者文笔典雅,措辞精当。

  精彩书评

  ★休谟的《英国史》共六卷,记述从恺撤征服不列颠到1688年光荣革命近1800年的历史,被誉为近代史学上的一座里程碑。

  把历史变成不仅仅是一部战争年代记和帝王世系,而是有更丰富内容的东西,做这种尝试的首位历史家就是休谟。在理解各种社会关系的重要性,理解道德、文学和艺术的价值方面,他走在伏尔泰前面。但作为一位历史家的休谟的功绩却在于下述这个事实:在所有历史作者当中,是他首先看到“起因”在历史上的性质和意义,历史上一切变化都是以这个起因为依据的。

  ——J.W.汤普森《历史著作史》

  目录

  第二十四章 亨利七世(一)

  第二十五章 亨利七世(二)

  第二十六章 亨利七世(三)

  第二十七章 亨利八世(一)

  第二十八章 亨利八世(二)

  第二十九章 亨利八世(三)

  第三十章 亨利八世(四)

  第三十一章 亨利八世(五)

  第三十二章 亨利八世(六)

  第三十三章 亨利八世(七)

  第三十四章 爱德华六世(一)

  第三十五章 爱德华六世(二)

  第三十六章 玛丽女王(一)

  第三十七章 玛丽女王(二)

  第三卷注释

  第三卷索引

  译者的话

  精彩书摘

  《英国史(第三卷):从尤利乌斯·恺撒入侵到1688年革命》:

  新任摄政一抵达苏格兰,便着手考察王国现状和民情,而他发现的一切情形,都是他平生见所未见的。他看到,这个动荡不安的王国根本谈不上正规有序的国家行政体系,更准确地说,只是一个由众多小霸主组成的松散联合体。即便国王的权威也极不确定,常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更遑论摄政。国内普遍武力当道,效力远高于法律,人们最推崇和尊重的品质是勇气,而非公平或公正。贵族阶层把持所有权力,他们之间有的世代交好、有的世代为仇,党争激烈、壁垒分明,导致执法举步维艰,除非动用武装部队,否则休想惩治最明目张胆的犯罪,或为纯洁无辜者提供保护。针对敌对部族的劫掠和暴行,不会激起本族人对施暴者的憎恶和愤慨,反而会赢得他们的尊重和赞许,并且让本族头领觉得此人有用,从而提高他在族人中的地位。尽管相互扶持的必要性确实是维持同族人亲密关系的一种重要凝聚力,但是,在这些未开化的民众当中,压倒一切的激情还是复仇精神,或者如他们所称的讨伐“血仇”的欲望。

  阿尔巴尼初来乍到,在考察国情的过程中最先咨询的几个人恰巧是霍姆伯爵的宿敌。他们指出,那位势力强大的贵族是造成国内混乱局面的罪魁祸首,是妨碍司法行政的主要绊脚石。他们说,要想树立执法权威,就必得杀一儆百,严惩首恶,让下面的小霸主们战兢畏服,不敢不尊重王权。阿尔巴尼被这套说辞打动,以致忘记了霍姆伯爵此前拥他坐上摄政之位,颇有功劳。于是,他对待霍姆的态度也急转直下,不似先前热情了。霍姆觉察到这一转变,出于自保的动机,也是为了寻求报复,便采取行动与之对抗。他前去觐见安格斯和玛格丽特太后,向他们发出警告:阿尔巴尼身为第二顺位王位继承人,苏格兰人有失谨慎地把掌国权柄完全交托给他,而今此人心存不轨,幼主处境危殆。在他的劝说下,太后拟定计划携子出逃,去英格兰投奔自己的兄弟。然事不秘,太后只得抛下幼主,在霍姆和安格斯陪伴下逃到英格兰,不久在那里诞下一女。

  亨利为了遏制阿尔巴尼和亲法派的势力,鼓励霍姆伯爵这一派反对党,向他们保证给以支持。继而,霍姆伯爵与摄政王似已达成和解,霍姆返回苏格兰。但是,两党之间依然疑忌争竞不休,霍姆伯爵被拘禁在自己的城堡内,由其妹夫阿伦伯爵(earl of Arran)负责看管。一段时间之后,霍姆成功地把妹夫拉到自己一边,并在其协助下逃出,公开向摄政公宣战。接着,双方再度和解,但仍像以前一样假意惺惺。霍姆轻率地带着自己的兄弟自投网罗,去会阿尔巴尼,结果当即被拘捕下狱,紧接着被审判、定罪、处决。法庭不能坐实霍姆兄弟犯有任何罪过,只宣称他们在弗洛登战役中没有尽忠职守、卫护王驾,鉴于他们平生从未有过怯懦之名,因此这一战临敌瑟缩便被归咎于某种更加恶毒的居心。然而关于这一点,庭上举证远远不够确凿,亦不足以服人;霍姆兄弟生前广受国人痛恨,但他们这样遭到处决也激起了民众的极大不满。

  这种暴力施政措施常能带来一段时间的虚假宁靖,但是由于破坏了互信,以致对立双方冤仇深种、势不两立,其结果通常是致命的,不论对于公众还是政策的实施者都是如此。不过,摄政公利用暂时的安定局面,接受弗朗西斯的邀请,前往法国;而弗朗西斯有心安抚亨利,遂强留阿尔巴尼在法国一驻数年。摄政公离国期间,苏格兰政局一片混乱,各大家族之间互为寇仇,诉诸掠夺和暴力争斗,在很长时间里令这个王国完全无力对外攻击敌人,也不能援助友邦。此处对苏格兰史的介绍已经超出当前时段,向后延续了若干年,因为该国与欧洲整体系统基本无关,如此可免于在叙述其他王国更令人难忘的事件时频频被打断。

  ……

  前言/序言

  我是十年前与休谟《英国史》翻译工作结缘的。当时被一股热情驱使,并未顾忌许多,真正着手翻译之后,逐渐品出个中三昧,才开始有所敬畏也有点惶惶然,唯恐贻笑大方,更怕糟蹋了原著,梦里被二百年前的先哲嘲骂。我给自己定下几条翻译原则:首先务必小心求真,每处细节都扎扎实实查考资料,不可含混;其次,在风格上尽可能贴近原作,追求庄雅、朴素、自然、节制、严谨,一忌小女子腔调,二忌口语化痕迹过重,三忌矫揉造作掉书袋(实际操作效果如何,相信读者诸君看罢自有定论);第三,不懂就问,放下面子,多方寻求高人指点。如此翻译,进度必定缓慢,好在商务印书馆的领导和编辑老师并不催促,以极大的包容和耐心陪我慢慢“绣花”,令我深感重任在肩,不努力工作真的对不起他们。如今前四卷付梓在即,译者的兴奋、惶恐自不待言,同时这个进展又如同一针强心剂,鼓舞着我加力译好后续两卷内容。

  大卫·休谟是18世纪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今人多看重他的哲学思想,但他生前却以史家身份闻名于世。休谟的《英国史》计210万字,记述从恺撒征服不列颠到1688年光荣革命近1800年的历史。自1752年动笔,到1762年全六卷完工,休谟在这部著作中投入了巨大的心血和最好的年华,此后又多番修改润色,不断完善,直到生命的尽头。这部中文译稿就是基于作者生前最终修订、于他身后出版的1778年版本译出,并参考了1983年LibertyClassics的整理本。译稿之所以定名为《英国史》而没有直译为《英格兰史》,乃是考虑到整部著作既涉及了英格兰历史,也涉及了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的历史,如果译成《英格兰史》,从学术角度有欠严谨,恐有以偏概全之嫌。而且在中国人的习惯中,“英国”一词既是历史上“英格兰王国”的简称,也用来指称1707年联合法案颁布后的“大不列颠王国”(1707-1801年)、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1801-1922年)以及现在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本书的时空定位相符。于是,在征求几位学界大家的意见之后,书名就这样定了下来。

  休谟《英国史》最初的出版次序如下:第一卷于1754年出版,从詹姆斯一世写起,讲述斯图亚特王朝早期历史;第二卷从1660年王政复辟写到1688年革命,于1757年出版;第三、四两卷于1759年出版,回头叙述都铎王朝的历史;最后于1762年出版的第五、六两卷包括了从罗马入侵到亨利七世继位这段时期。之所以选择从斯图亚特王朝写起,再掉头回溯更早的历史时期,并非故弄玄虚,乃因这位哲人看待历史的独特视角所致。这部作品“不仅仅是一部战争年代记和帝王世系,而是有更丰富内容的东西”(见J.W.汤普森,《历史著作史》)。作为思想者的休谟在这部书中没有为我们总结什么“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不津津乐道于什么英雄伟业或政治权谋,而是更多地关注战争、阴谋、派系和革命过程中透射出的“人性的永恒和普遍原则”,并且以不偏不倚的立场,饶有兴致地考察、记述自由的孕育和萌生过程,特别是英国政制从君主意志独大到法治政府的演变过程。他在致亚当·斯密的一封信中曾经这样写道:“在詹姆斯的统治下,下院首次开始抬头,接着就发生了议会特权与君权之争。政府摆脱了强大王权的控制,显示了它的才能,而当时出现的派系,对我们当前的事务有影响,形成我们历史中最奇特、最有趣和最有教益的部分。”所以我们大概可以理解,他为什么从詹姆斯一世时代写起,也足能想象同时代的各党各派如何被休谟的一支笔触痛,以致对他发起如潮攻讦。后来作者又按时序重新安排了各卷次序,据我冒昧揣想,也许是为了照顾史书读者的阅读习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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