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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利息问题考》(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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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国历代利息问题考》的主体是熊正文先生1934年在燕京大学的硕士毕业论文。该文带有明显的民国文风,文法句法与今日有所不同,本次编校过程中,除明显而可以确定为错误者进行校改外,尽可能地保持原文,以显示当年学术之风貌。

作者简介

熊正文(1910-2006),山东济宁人,原国民政府山东省长熊炳琦之子。1928年毕业于北平私立中国学院经济系。随后,又进入北京大学、燕京大学两校经济系,攻读硕士学位。在北大期间,师从赵迺抟、周炳琳两位教授,原以"经典学派经济学说与马克思学说之比较"为题,后改研究中国历代利息问题,用功甚勤,深得著名经济史家陶希圣教授之赞誉。1934年,撰著《中国历代利息问题考》,并以之获得燕京大学硕士学位。1946年8月,受聘为北京大学经济系讲师,兼任北大校长室秘书、法学院院长秘书。1949年后,主讲中国近代经济史、经济学概论等课程,并与陈振汉教授等人主持整理《清实录》中经济史料,蔚为巨制,享誉学林。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周考(前1134—前247年)
第一节 周代利息之种类及收付
第二节 周代利息率之高低
第三节 周代利息所以高低之原因及其影响
第四节 周代高利贷者之情势
第五节 周代关于利息之思想及法制

第二章 秦汉考(前246—219年)
第一节 秦汉利息之种类及其收付
第二节 秦汉利息率之高低
第三节 秦汉利息之所以高低之原因及影响
第四节 秦汉高利贷者之情势
第五节 秦汉关于利息之思想及法制

第三章 魏晋南北朝考(220—588年)
第一节 魏晋南北朝利息之种类及其收付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利息率之高低
第三节 魏晋南北朝利率所以高低之原因及影响
第四节 魏晋南北朝高利贷者之情势
第五节 魏晋南北朝关于利息之思想及法制

第四章 隋唐五代考(589—959年)
第一节 隋唐五代利息之种类及其收付
第二节 隋唐五代利息率之高低
第三节 隋唐五代利息之所以高低之原因及影响
第四节 隋唐五代高利贷者之情势
第五节 隋唐五代关于利息之思想及法制

第五章 宋考(960—1296年)(辽、金附)
第一节 宋代利息之种类及其收付
第二节 宋代利息率之高低
第三节 宋代利息之所以高低之原因及影响
第四节 宋代高利贷者之情势
第五节 宋代关于利息之思想及法制

第六章 元考(1277—1367年)
第一节 元代利息之种类及其收付
第二节 元代利息率之高低
第三节 元代利息之所以高低之原因及影响
第四节 元代高利贷者之情势
第五节 元代关于利息之思想及法制

第七章 明考(1368—1643年)
第一节 明代利息之种类及其收付
第二节 明代利息率之高低
第三节 明代利息之所以高低之原因及影响
第四节 明代高利贷者之情势
第五节 明代关于利息之思想及法制

第八章 清考(1644—1911年)
第一节 清代利息之种类及其收付
第二节 清代利息率之高低
第三节 清代利息之所以高低之原因及影响
第四节 清代高利贷者之情势
第五节 清代关于利息之思想及法制
结论
参考书目
附文 纸在宋代的特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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