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60.00

《美国革命的宪法观》([美]查尔斯·霍华德·麦基文)

数量

商品详情

编辑推荐

  ★ 普利策奖经典佳作,一个世纪来获誉无数。
  ★ 读完易中天《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及其启示》意犹未尽?请看曾任美国历史学会主席的哈佛著名史学大师如何从宪法角度解读美国革命。
  ★ 麦基文教授的宪法思想史作品对于深入理解美国宪法和西方宪制极富教益,可惜其学术作品的翻译相对滞后,本书之翻译出版应可视为对其学术思想译介的一大推进。
  

海报:

《美国革命的宪法观》([美]查尔斯·霍华德·麦基文)

内容简介

  1776年美国独立革命是美国史的枢纽性议题。为什么“同文同种”的北美白人殖民者会集体反叛英国议会和国王?为什么光荣革命确立的议会主权在北美殖民地不管用?为什么英国对北美长期的“轻徭薄赋”并没有换取政治忠诚?美国在革命之前经历了与英国议会怎样的宪法斗争?美国革命揭开了英国本土与殖民领地在大英帝国宪法理解上的何种分歧?
  这些问题曾经长期困扰美国宪法学界和史学界。
  《美国革命的宪法观》中麦基文教授不避艰难,深入美国革命前的宪法斗争细节,探寻美国革命的思想动因和宪法先例,破解了大英帝国形成早期的宪制密码及其缺陷。

作者简介

  查尔斯·霍华德·麦基文 | Charles Howard McIlwain,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和政治理论家,精于对宪法思想史的研究。在哈佛大学任教逾三十载,从1926年起执掌哈佛大学政府学伊顿讲席,直至1946年退休;并曾出任美国历史学会主席(1935年至1936年)及牛津大学伊士曼讲席教授(1944年)。主要理论著作有《英国议会的司法权与议会至上》、《美国革命的宪法观》、《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等。

目录

译者序 美国革命与麦基文的宪法心智
前言
第一章 导论:问题的提出
第二章 先例:王国本土与殖民领地
第三章 先例:自然法与根本法,税收与真实代表,宪章
第四章 结论

精彩书摘

  《美国革命的宪法观》:
  虽然光荣革命正式确立了英国议会对殖民领地的权力,但距离这一权力在爱尔兰再次遭遇挑战的时刻并不太久。1698年,在都柏林出现了一册174页小开本的书,标题是《爱尔兰受制于英国议会法案的情形》,作者是都柏林的威廉·莫利纽克斯。
  数学家威廉·莫利纽克斯是清教徒,也是爱尔兰议会议员,还是约翰·洛克(John Locke)的密友和传记作者,分享着洛克的政治观点。此外,他是身为反詹姆士二世党人(the Jacobites)的威廉三世的热情拥趸;他的小书就是题献给威廉三世的。作为一名威廉三世党人——全盘接受爱尔兰和英格兰王权之间的现有关系——的作品,该书显得更为重要。不过,莫利纽克斯就像半个世纪前的天主教徒达西一样,否认英格兰议会对爱尔兰的权力。达西《宣言》中的有关论点被他重复,并得到诸多先例的支持。尽管《宣言》直到半个世纪之后才正式付印,究其原因,最有可能的是其中一份手稿抄件落到了莫利纽克斯手中。不过,声称莫利纽克斯仅仅是一名抄袭者,这是不公正的。他使用的很多材料来自《宣言》,但却是以更为通顺、系统的全新形式组织起来的,某些有分量的新观点被添加进来了,英国议会在1640年至1698年间关于爱尔兰的立法也获得了附带讨论。这是一本划时代的作品,堪当其所创造的轰动效应。从其出现的时代直到今天,可以毫不过分地说,它所处理的宪法问题,已经成为英国政治家不得不竞逐其中的最持久且最困惑的问题。莫利纽克斯的命题是达西式的:1640年之前,所有针对爱尔兰的英国法案只有在爱尔兰二次立法之后才能生效,经过普通法确认的相关法案除外。除此之外的所有法案都是篡权,得不到古代先例的支持,是违宪的。爱尔兰是一个分立的王国,独立于英格兰及其议会,只臣服于国王本身。
  英国议会对该书愤愤不平,下议院任命了一个专门委员会来研究对策,得出的研究报告成为一项全体一致之解决方案的基础:“所涉之书通过否认英格兰国王与议会对爱尔兰王国及其人民的约束权力,将会对英格兰王权及其人民以及爱尔兰已经并应当继续对英格兰表现出的臣服与依附——爱尔兰通过臣服和依附而被联合编组进本土的帝国王权体系之内——造成危险后果。”议会随后向国王陈情,谴责该书及其宣扬的理论,请求全力以赴节制爱尔兰议会。对此,国王回复道:“朕将关注此事,确保所陈之事可以按照下议院所请得到防范和补救。”莫利纽克斯直到亲眼看到议会如何对待该书才开始担忧起自身的遭际,因为在下议院行动之前的一个月他曾去信给洛克,声称他“不认为转换立场的建议是值得考虑的”。
  从那时起,此要害问题从未休眠太久。安妮女王和乔治一世的议会在约束爱尔兰的已显冗长的“违宪”法案清单上继续添加了诸多条目,而爱尔兰反对这些法案的骚动在数量和苦情程度上均大大增加。
  ……

前言/序言

  译者序:美国革命与麦基文的宪法心智(节选)
  美国革命的非民族主义解释
  《美国革命的宪法观》成书于一战之后,针对的是美国历史学界关于美国革命的一个定论:美国革命是美利坚民族主义的必然结果,在宪法斗争上没有优势与合法性。这一论断推定美利坚民族在独立革命之前已然形成,而美国革命不过是一场以“民族自决”为基本内涵的民族解放运动。这种解释甚至弥漫于中国的世界史教材之中,足见其影响深远。这一解释路径颇有美国式的“辉格史观”样貌。但麦基文教授对此深怀疑虑,认为这是一种武断和激进的历史解释,不符合历史的实际。什么是历史的实际?麦基文教授认为美国独立革命是很晚才发生的事情,之前的斗争不具有革命性质,而是在英国宪法框架内的一种宪法斗争。麦基文界定的美国革命的中枢问题是英帝国的真实宪法结构问题,而正是英国议会和北美殖民地对英帝国宪法的不同理解与解释造成了宪法妥协的失败,引发了最终的革命。而纯粹就宪法斗争中美国立场的合法性而言,亦不缺乏优势先例支持、宪法类似物佐证和宪法理论证成。麦基文教授的另辟蹊径还可以印证我们对美国民族的另一个印象:美国不是一个自然民族,而是一个“宪法民族”。麦基文教授试图对美国革命进行一种非民族主义的历史解释,即美国革命和制宪创造了美利坚民族与美国共和政体,而不是相反。麦基文教授的历史学会主席演讲题目是“变动世界中的历史学家角色”,他在本书中的匡正与澄清不正是在完美诠释一名美国历史学家的角色与职分吗?
  那么,英国议会与北美殖民地对英帝国宪法解释的分歧到底在哪里呢?这里涉及到光荣革命的宪法效力问题。光荣革命在英国固然完成了君主主权向议会主权的转型,但这种转型之宪法效力是否越出王国本土(realm)而直接对殖民领地(dominions)产生效力呢?英国议会的主张是,革命效力波及整个帝国体系,作为革命成果的英国议会主权涵盖全部领土(本土和领地),因此,议会可以为殖民地进行任何事项的立法。北美殖民地则认为光荣革命效力仅限于王国本土,不及于殖民地,而各殖民地是通过国王宪章(charter)获得宪制合法性的,且殖民地在宪章之下享有“高度自治权”,拥有自己的本地议会。尽管基于整个帝国利益,殖民地接受国王委任的总督以及议会在帝国外贸事务上的立法权,但议会立法权绝对不及于殖民地自治范围内的“内政事务”。这里出现了“帝国事务”和“内政事务”的二元区分,这被北美殖民地人民用于界定“本土”与“领地”之间的权力分界。对这一区分做出卓越贡献的是美国革命思想家约翰?亚当斯。在1770年代初,约翰?亚当斯以“诺凡格鲁斯”为笔名发表了大量关于北美自治宪法理由的文章,有力驳斥了论敌“马萨诸塞人”的相关宪法主张,成为美国革命前最重要的宪法文献之一。
  尽管英国议会断然拒绝了这一区分,但这一区分却是对英帝国宪法的一种非常有力的解释,在19世纪曾被英属加拿大的殖民官员用于处理加拿大自治事务。不过,这一区分也有着促进英帝国解体的实际效果,即随着各殖民地的政治自觉和自治能力的实际提升,“帝国事务”范围日益萎缩,“内政事务”范围日益扩大,英国的“普通法宪制主义”以及在帝国范围内倾力建构的”普通法共同体”不足以完全消磨和压制殖民地的自治甚至独立倾向,帝国日益名存实亡,“自治领”乃至于独立国家成为帝国解体的通道,而今日的英联邦已不具有严格的国家法(宪法)意义。当代英国若顺从民间部分人意愿废除君主制,改行共和制,则英联邦顷刻解体,像海峡群岛这样的国王直属领地将完全独立,苏格兰公投甚至不必举行。在成文宪法的时代,古典的不成文宪法漏洞跌出,但英国一旦采行成文宪法,其古典联邦势必无法维系,这是当代英国宪法改革的两难。
  北美殖民地宪法维权的三种模式
  麦基文教授并不局限于从“帝国宪法”角度考察双方的宪法斗争,尽管他认为这是双方宪法斗争的真正焦点。我们对美国革命史耳熟能详的一个典故就是“无代表不纳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这显然也属于一种宪法斗争,却不同于“帝国宪法”理论。根据麦基文教授的考察,革命之前的北美与英国议会之间的宪法斗争共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形成了三种宪法维权的模式:
  第一,宪章维权模式,即承认二者之间的关系仅限于宪章关系,是国王个人与殖民地的授权关系,也只有国王特权才能变动殖民地权利,议会无权置喙,而殖民地依据宪章的维权,主要形式就是请愿(petition)。实践证明,“宪章”权利并不可靠,国王经常出尔反尔,而且不仅是对殖民地有掠夺,对在王国本土颁发的宪章也无充足保障,宪章维权最终失败。
  第二,普通法维权模式,这里指的是成为英国普通法一部分的自然法和根本法观念,“无代表不纳税”就属于这种观念范畴,这是辉格党人的教义,前提是承认议会主权,但又认为议会不会以违反普通法权利的方式行事,因为议会是理性的,是维护“英国人权利”的。北美殖民地人民和英国的辉格自由派一度相信了这样一套宪法叙事和维权指南,北美人民也要求与英国本土人民一样完整享有“英国人权利”。但结果证明,英国议会对本土人民与殖民地人民之立场与态度不可能基于笼统的“英国人权利”而一致化,王国本土的一个英国人和北美殖民地的一个英国人在英国议会中的政治分量绝不等同,由此,普通法维权同样宣告失败。
  第三,帝国宪法维权模式,如上所述,是北美殖民地对光荣革命效力和英帝国宪法结构提出了自身独特的解释方案,这一方案预设了1689年之前的“君主主权”,提出了“帝国事务”和“内政事务”的二分法,将英国议会立法权严格限定于维护帝国整体贸易利益的外贸范畴。麦基文教授认为,帝国宪法维权正确还原了王国本土与殖民领地之间的宪法关系,如果英国议会处置得当,革命未必发生,而且直到革命来临的最后一刻,北美人民所反抗的一直是英国议会主权,而不是国王特权,直到国王在议会请求下发布《平叛诏书》主动站到北美人民对立面,二者之间的宪法联系才被最终切断,革命才成为唯一选项。
  宪法终止处,革命发生时。北美殖民地的三波宪法维权失败证明了光荣革命与英国近代宪法在本土之外的局限性,现代美国就诞生于这一局限性之中,而麦基文教授在本书中讲述的正是这种宪法局限性的历史故事。


相关产品推荐

服务参数

- 本商品享受上述商家服务 - 关闭

商品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