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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福利权利之基础》(杨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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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论公民福利权利之基础》适合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者阅读。

内容简介

  《论公民福利权利之基础》:作者在书中回顾了西方社会福利政策产生、发展的历史,通过反思其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而深入分析这些社会福利政策的思想根源及其缺陷,从而指出每个人生而具有两种自然权利,一是对个人自身的权利,一是对自然资源的权利,而对自然资源的平等权利是公民福利权利或者说国家福利政策的客观事实基础,依据这一观点,作者构建了一个新的社会福利政策框架,并提出了一个新思路,即国家责任除了保障每个人能够彼此相容的自由以外,就是以每个人对自然资源的平等权利为根据,平等地保障每个公民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帮助弱者及因遇到个人无力解决的困难而陷入生活困境的人,则应该通过推动和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来实现。《论公民福利权利之基础》对于我国国家福利政策的制定和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作者简介

  杨伟民,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政策和福利社会学。

目录

目录



绪论 公民福利与每个人对自然资源的平等权利

上编 社会政策与权利

第一章 否定和肯定每个人对自然资源平等权利的理论
第一节 洛克财产权理论中存在的逻辑错误
第二节 劳动价值论的自相矛盾
第三节 亨利·乔治对每个人平等拥有自然资源权利的论证
第四节 诺齐克的基本观点及其对洛克财产权理论的分析

第二章 难以成为公民福利权利基础的社会权利
第一节 马歇尔对公民身份演进过程的阐述及其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马歇尔对社会权利的阐述
第三节 与社会权利的形成和发展相关的历史事实
第四节 公民的福利权利的更为坚实的客观基础

第三章 难以成为正义之基础的自然才能分享
第一节 罗尔斯对正义原则的论证方法
第二节 罗尔斯的有关判断中的错误与研究方法的价值
第三节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四节 罗尔斯差别原则及其依据的哲学理论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五节 “原初状态”下可以产生的更合理的选择

第四章 避开了“难解之谜”的社会政策
第一节 贫困救助成为国家必须承担的责任
第二节 自由主义对国家必须承担贫困救助责任的勉力解释
第三节 社会政策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第四节 福利国家的形成

第五章 当代社会政策体系难以避免的一些问题
第一节 社会救助政策涉及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第二节 社会救助政策导致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第三节 社会保险政策涉及的问题和设计中必然遇到的困难

第六章 社会政策体系的根本性改革框架
第一节 以平等的自然资源权利为根据的国家福利政策的核心部分
第二节 国家的福利政策体系与个人福利多元化
第三节 以平等的自然资源权利为根据改革国家福利政策体系的意义
第四节 根本性改革框架的理论模式与中国实际情况的衔接

下编 权利与客观事实

第七章 自然权利论者的“自然”
第一节 西方思想观念中的“自然”的歧义性及其形成原因
第二节 古代中国人追寻规则之根据的起因及其提出的有关概念
第三节 “自然法”观念的形成及其蕴含的多种理论路向
第四节 自然规律观念的形成

第八章 自然权利论者的“自然权利”之客观事实根据
第一节 自然权利论与自然法学说的关联
第二节 自然权利与自然事实
第三节 从自然权利到公民权利

第九章 自然正当论与自然权利论
第一节 古典自然正当论的价值和缺陷
第二节 施特劳斯的自然正当论
第三节 自然权利论的价值与根本缺陷
第四节 “实然”与“应然”的关系问题

第十章 人对自然资源的自然拥有与拥有权利的分化
第一节 人对自然资源的自然拥有与拥有意识的形成
第二节 对劳动产品和自然资源的拥有权开始分化
第三节 对自然资源和劳动产品的权利分化与公共权力的作用
第四节 韦伯对原始共同体分化过程与原因的论述

第十一章 人对自然资源权利的分化不可达于极致
第一节 典型的和非典型的奴隶制
第二节 中国奴隶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奴隶社会不可能长期持续

第十二章 社会制度对人与自然资源关系的影响
第一节 小农土地私有制下人与自然资源关系的特点
第二节 工厂制产生的前提条件
第三节 工厂制的双重性

结论 人的两种自然权利

精彩书摘

  《论公民福利权利之基础》:
  小土地私有制通常是在因长期战乱土地大量荒闲、人口大量减少、新的统治者又形成了君主集权制的情况下建立的。实行了土地私有制的地方,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与小农的关系往往会形成一种悖谬的状态。一方面,由于国家的统治者与小农的关系不像封建领主与其农奴那样直接,国家经常会迫使小农承担非常沉重的劳役和税负,致使拥有小块土地的自由农民的处境有时比封建领主的农奴还要悲惨。因此,小农对以土地为主的自然资源的权利,随时有丧失的危险。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的统治是以小农的兵役、劳役、纳税为基础的,如果大量小农退化为某些人的农奴、奴隶,并严重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以至政权稳定时,国家的统治者又会采取一些保护小农的措施。
  小农土地私有制下,人与自然资源关系的特点:一是在资源占有极其不平等的前提下,多数人对部分自然资源的权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二是由于小农与君主集权制国家的关系,个人自由比农奴多一些,个人的劳动积极性也相对高些;三是个体小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受到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层的限制,而且在国家的统治者利用公共权力对小农横征暴敛时,小农的生存需要可能会受到威胁,因此,又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劳动者对其他自然资源的认识和利用能力的形成与提高。
  本部分将主要以罗马帝国解体后的拜占庭帝国和中国不同朝代的社会为例,揭示小农土地私有制使人与自然资源关系呈悖谬状态。
  一、拜占庭帝国的小农土地私有制
  由于罗马在扩张过程中占领的地中海东部与西部社会有着很大的差别,罗马帝国解体后在东方兴起的拜占庭文明,也与后来的西欧封建制有显著的不同。一方面,由于已有的社会经济基础和地理环境,东部的商业活动相对比较发达,城市也比较多。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拜占庭的工业和贸易仍然继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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