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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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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编号
978703044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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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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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名称
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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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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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
- 纸张
-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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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套装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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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书籍
经济管理学书籍
《江苏农村政治文明发展报告》为《江苏新农村发展系列报告》之一。《江苏农村政治文明发展报告》分为总报告、专题报告、案例评析三大部分。总报告从政社互动、协商民主、法治农村等三个方面对江苏农村政治文明发展状况作综合评估。专题报告调查了江苏省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分别考察了江苏省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基本特点,不同农民群体参与村级选举差异化状况,以及农村组织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作用,并提出了相关对策与建议。案例评析收录了一份调查报告,介绍了溧阳市村级“三制”建设情况,对该市村级民主建设状况进行了总结分析。
目录
总序
前言
第一章 全省农村政治文明发展总报告
一、“政社互动”实践
1.工作进展
2.典型经验
3.存在问题
二、协商民主建设
1.主要举措
2.典型经验
3.存在问题
三、法治农村建设
1.建设概况
2.典型经验
3.存在问题
第二章 江苏省第十届村委会选举专题
一、村级选举概况
1.基本特点及主要做法
2.调查现状描述
二、农村妇女参与村级选举情况
2.对调查结果的原因分析
3.对策与建议
4.结语
三、农民工参与村级选举的实践及其反思
1.研究设计与样本情况
2.农民工参与村级选举总体情况
3.统计结果分析
4.关于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几点思考
四、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农村组织
1.农村组织的新发展
2.农民对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农村组织作用的认知
3.农村组织对村民选举行为的影响
4.结语
第三章 典型案例评析――溧阳“三制”建设
一、“三制”沿革
1.基层破题
2.提炼创新
二、“三制”实践――以埭头村为例
1.以“票决制”为抓手,推动集体决策重大事务的民主进程
2.以“参事制”为载体,调动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3.以“双票制”为基石,发动村民参与民主监督考评
三、推行“三制”模式的成效
1.激发了自治活力
2.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改进了村干部工作作风
4.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四、推进溧阳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建议
1.进一步增加普通农民参与乡村民主管理的机会
2.进一步规范乡村民主管理程序
3.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育
参考文献
附录
书摘
第一章 全省农村政治文明发展总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根据上述精神,2014年江苏农村政治文明发展报告选取了“政社互动”、农村协商民主、法治农村等反映农村政治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考察江苏农村政治文明发展概况。
一、“政社互动”实践
江苏省坚持以“政社互动”为切入点,积极创新社区治理方式,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重要努力。
1.工作进展
2014 年,江苏省全面推行“政社互动”,明晰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委托事项,对基层政府、群众自治组织履职履约情况进行“双向评估”,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效提升了基层自治组织履职能力,重建了基层治理机制,实现了政府职能归位、自治功能增强、居民群众受益等多方共赢的成效。
(1) 苏南地区
南京市于2013年年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社互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始启动“政社互动”工作。2014年2月,南京市以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为主体建立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同时,各区对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研究确定开展“政社互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内容、实施时间等;2014年3月,公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确定需要委托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的具体项目,拟定委托协议书文本,深入推进“政社互动”工作。以南京市江宁区为例,该区已经制定公布了《江宁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宜》和《江宁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通过与社区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的方式,对政府需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办理的工作事项,实行“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在7月底,上述工作基本完成。
苏州市自2013年9月全市全面推广“政社互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以来,通过加强政策引导、理顺各类关系、稳步扩大试点、创新工作举措等,在2014年取得新的进展。街道、乡镇层面“政社互动”试点覆盖面在2014年9月扩大到91.5%;通过《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流程》等制度规范,首批已确定取消、下放45个事项。正式出台《推动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的工作意见》、《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含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58项)、《关于深化苏州市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促进了政府职能、服务方式转变,在政府简政放权方面迈出重大步伐;由市编办、财政、民政、法制办分别牵头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事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3份目录,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职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2份清单,加快推进部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变。进社区的工作、创建、盖章事项分别缩减了62%、93%和88%,社区减负专项整治取得根本突破;“政社互动”的关键,是让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与政府行政管理充分衔接互动,因此,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协同和联动,不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就成了重中之重。截至6月底,苏州市已建成各类孵化基地50家,社会组织总数达17985家,形成了市、县(区)、街道(镇)、社区四个层级、功能有别、错位发展、较为完善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累计资助社区服务项目348个,受益人群33.7万人次,规范化的等级社会组织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生力军。
无锡市以“政社互动”为路径,推进治理协同化。2014年年初,该市启动“政社互动”改革,民政部门对下沉到社区的24类、88项工作以及创建评比、社区台账加以细致梳理,出台社区准入工作事项、创建评比、社区台账目录;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发展,提升社区服务专业水平和效能。4月,这一改革已在崇安区、滨湖区进行试点,今年8月21日,无锡市又出台了《关于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村)实施细则》,对社区减负事项作出详尽规定。在《细则》的指导下,该市全面推进“政社互动”,在2014年年底,“政社互动”覆盖面已经达到80%。
常州市广泛征集部门意见,面向全市66家单位,在2014年9月,发出《关于填报村(居)委会依法履职(协助)工作事项》的通知,全面征集各部门相关事项,共征集到协助政府工作事项69条,村委会依法履职事项40条,居委会依法履职事项39条。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认真听取工作情况,征询社区工作人员意见。对于征集到的事项,逐条核对,认真梳理,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最终确定村(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15条、协助政府工作事项38条,在10月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行。
镇江市委、市政府于2014年9月5日印发了《关于当前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实施意见》,《意见》对关于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提出了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企业投资审批“负面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五项”清单制度以及“多评合一”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机制创新、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共九项举措,并划定了日程表。
(2) 苏中地区
扬州市于3月25日,召开了推行“政社互动”暨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推出了三大举措,序时推进“政社互动”。具体举措包括:一是推进多元主体参与,创新社区社会治理。序时推进“政社互动”,持续深化“三社联动”,探索构建“扬州模式”;二是优化服务体系,重点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志愿服务以及市场化服务,逐步形成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增进居民福利;三是强化能力建设,重点抓好专业社工队伍、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等三项建设,进一步夯实社区建设基础。5月27日,扬州市江都区召开“政社互动”试点工作动员会,“政社互动”试点工作在宜陵、丁沟、丁伙、武坚、吴桥、真武等6个镇先行开展;8月下旬,广陵区曲江街道、文峰街道、东关街道、汶河街道、沙头镇分别与所辖的社区(村)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进行了集中签约,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民政科长以及试点社区(村)主任参加了签约仪式,该区41个社区居委会、20个村委会与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签约工作顺利结束;8月27日,邗江区召开条线职能部门工作任务进村(社区)实行准入制度暨“政社互动”工作动员会议。9月,方巷镇率先与各村(社区)签订相关协议,确定委托管理具体项目;7月,仪征市召开推进“政社互动”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政社互动”工作。9月,该市在三分之一的村和社区推进“政社互动”工作;9月,高邮市在高邮街道办事处、马棚街道办事处、送桥、临泽、卸甲、三垛镇6个镇(街道)先行试点,全面提升社区依法履职能力;9月16日,宝应县召开“政社互动”试点工作动员会, 部署“政社互动”试点工作,在安宜、范水、望直港、山阳、泾河五个镇先行试点。
泰州市以社区准入为切入点,着力推进“政社互动”。2014年8月7日,海陵区召开社区(村)工作准入会议,下发《关于建立社区(村)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文件要求:通过建立社区(村)工作准入制,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村)的关系,推动社区(村)回归自治本位;进一步明确社区(村)工作职责,减轻社区(村)工作负担,使社区(村)工作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居(村)民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9月18 日,泰兴市公布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两份清单,梳理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21类46项,依法履职事项31项,进一步厘清“行政权利”和自治组织“自治权利”的责任边界,其中,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中明确规定,凡政府部门(单位)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或协助办理的工作,必须经市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根据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办法,在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进入社区。
南通港闸区在2013年下半年率先推行“政社互动”工作,到2014年4月11日,港闸区64个村(居)委会分别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管理协议书》,按项目性质和工作量大小实行政府财政购买服务,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兑现经费。截至9月,港闸区已登记社会组织达426家,备案624家,万人社会组织拥有量达55个,为“政社互动”的深入发展提供了保障。7月初,海门市出台“政社互动”推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五项”重点工作,在征询各职能部门意见并经法制部门审核后,市民政局制定了包含28条“协助事项”与10条“依法履职事项”的两份清单,为真正明确政社权限边界提供了文本性参考。7月底,该市海门高新区、三厂工业园区分别与下辖的共49个村(居)委会进行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管理协议书”的签约。8月20日,启东市政府正式印发《启东市推行“政社互动”指导意见》《启东市推行“政社互动”操作办法》,加快建设政府调控同社会协调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新型社会管理机制。
(3) 苏北地区
淮安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政社互动”,2014年年初,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行“政社互动”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4〕47号),文件明确了推行“政社互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文件要求根据淮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进“政社互动”,将推行“政社互动”与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激发社会活力结合起来。5月上旬,市民政局召开了全市“政社互动”工作推进会,明确清河区和其他县区20个乡镇作为开展“政社互动”试点单位,同时明确推进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6月底前完成两份清单编制,8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府与群众自治组织签订履职协议书。
2014年3月31日,宿迁市宿豫区印发《关于印发宿豫区推行政社联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探索契约化管理,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构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机制,努力实现基层政府职能转变。《通知》明确了推行“政社联建”六项重点任务,即依法明晰权责边界,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创新履约评估办法,健全“三社联动”机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公众有序参与。该区从4月份开始,分动员部署、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工作评估四个步骤,全面推行“政社联建”,并及时根据评估结果兑现经费、实施奖惩、违约追究,为2015年签约做好准备。该区还要求在积极稳妥推行“政社联建”工作的同时,建立“三社联动”机制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财政补贴、福彩公益基金支持和社会资金资助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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