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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早期的人口疾病与土地(645-900)(精)/西方日本研究丛书》((美)威廉·韦恩·法里斯|总主编:刘东|译者:刘俊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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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威廉·韦恩·法里斯根据税收、户口登记到法律法规和其他原始资料,以及*近的文献,创作了**个科学分析早期日本人口的系统。这项工作提供了一个关于土地清理、农业技术和农村住区的综合研究。《日本早期的人口疾病与土地(645-900)》运用图表辅助文字,同时借助于历史图片及文献资料,清晰地再现了日本在645-990年间的人口与经济全貌。

目录

总序
表格
地图
图表
诏书年表
致谢
编辑要目
绪论
公元645年之前的人口与农业
律令制**的建立
第1章 8世纪初的出生率、死亡率以及平均寿命
东亚史记载过的人口登记
律令下的人口普查
人口数据选例
数据质量评估
数据调整
稳定人口分析法的应用
日本早期的出生率、死亡率以及平均寿命
第2章 人口趋势与传染病
证据性质
疾病暴发与初期破坏
传染病高峰期
官方医疗对策与疾病识别
大瘟疫期间的死亡率
律令时代的其他传染病
第3章 土地开垦
律令下的土地开垦
后续法规
土地开垦的早期实例
早期庄园
平安时代中早期的土地开垦
第4章 土地利用和农业技术
人工灌溉的水稻农业
自然灌溉的水稻农业
旱地
刀耕火种的农业
早期景观
土地利用与土地所有制
第5章 农村居民区
律令下的迁移
官方执行律令的举措
迁移者与迁移动机
农村居民区布局
居民区布局与地方行政机构
结语
附录
注释中的缩略词
参考文献
术语表

精彩试读

在官方看来,农民的怠惰行为再次成为造成此类问题 的罪魁祸首。到743年,立法者怀疑是723年法令中的一项 漏洞造成了农民的怠惰行为:农民抛弃了已垦田地,起因 是田地的**所有权得不到保障。针对这个问题,朝廷采 取了补救措施——废除723年法令中所设立的土地所有权期 限。
735至737年间暴发的天花大瘟疫,成为了朝廷做出土 地所有权期限废止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即使在无瘟疫的 年代里,一个熬过幼儿期幸存下来的日本人,其平均寿命 也仅为40岁左右。假如与欧洲中世纪存在着可比性的话, 瘟疫暴发期间的人口平均寿命可能缩短了将近一半。正如 723年法令中立法者所做的那样,赐予农民**性的土地所 有权对于青年期死亡者所在家庭而言也无济于事。农民试 图寻求*为可靠的保障措施,譬如,其家庭成员有权享有 新田的所有权。对于解决因致命天花病毒所造成的人口死 亡率高的问题,废除土地所有权的期限是一种自然的反应 。
743年的法令并未准许无限制地开垦土地,而是制定了 一些新的限制措施。立法者废除了723年法令中设置的土地 所有权期限,取而代之的是,依据其社会地位,规定了一 个人可垦田的总量。立法者仿效中国的一款法令,规定了 每级官位的准垦限额,而且这些限制措施得到了强有力的 执行。到了平安时代,严禁无限制开垦土地的法令被废除 ,那时,垦田面积的限制可能被取消了。
743年法令对个人的可垦田面积做出限制。我们不应该 将新的限额与实有田地面积相混淆。当土地未被耕种且当 新田的开垦计划超出了实有面积时,官方发现,控制圈地 的数量要比控制实垦田的面积容易一些。若想了解743年法 令,须得将土地撂荒和土地开垦的状况一并考虑。
新的土地开垦法令,为七刀实实施将荒地改造为稻田 的计划提供了保障。所有垦田工程,须在三年的规定限期 内完成。若农民拥有某块土地却没有开垦,法律准许他人 申请该地的开垦权。之所以规定三年限期,其目的在于阻 止朝廷贵族和地方豪族只圈地而不开垦新田的行为,这是 711年法令关注的一个问题。
对于将荒地改为良田,三年的期限似乎很宽裕,然而 通常来讲,三年期限并不太够用。根据896年太政官颁布的 法令,在三年规定期限内,多数人仅能完成规定垦田量的 30%,或40%。于是,有人——很可能是贵族——认为垦 田农民没有达到743年法令规定的垦田限额,请求朝廷给予 他们垦田权。对此,国司和郡司的官吏们无可奈何,只好 满足这些申请者的要求。为了弥补这一漏洞,太政官颁布 法令规定,在三年期限内,只要其垦田量达到其应垦田量 的20%,就足以确保其土地不再分配给别人。
711年、722年、723年以及743年颁布的诸法令都有相 同的宗旨——鼓励农民扩大耕地面积。然而,官方敦促农 民开垦土地的数量不应该与他们的实际完成量相混淆。实 际上,官方需要不断发布公告的做法表明,旨在通过扩大 耕地数量来提高粮食产量和增加税收的官方政策失败了。
不同的情况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以达到相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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