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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第4版)/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指导丛书》(张荣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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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语

本书集张荣彦老师毕生心血而成,将30多年的机械专利审查经验展示出来,以审查员的视角阐述专利的撰写,内容全面详实。

内容提要

本书结合作者近30年的专利审查及研究工作经验,详细地介绍了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基础知识,并对专利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此外,本书还有大量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和专利审查有关的案例介绍,以期达到理论和实践的完美结合,使读者深刻领会本书的要义。

作者简介

1946年生于山东青岛。1965~1970年就读于华东纺织工学院(现东华大学)化学纤维专业。1970~1983年在北京维尼纶厂研究所从事维尼纶改性研究,任该项目负责人。1983年经招聘考试进入(原)中国专利局工作。1983~1988年在(原)中国专利局审查一部从事IPC专利分类工作。1988~1998年在(原)中国专利局机械审查部从事实质审查工作,任审查八处处长。1998年调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工作,从事专利复审、无效的审查工作,自2004年起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研究处工作。自1983年来,撰写与专利有关的学术论文60余篇,除《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一书(第1、第2、第3版)外,还参与了《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专利复审委员会案例诠释创造性》《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知识产权读本》等撰写工作。1997年被破格评为一级审查员(专利审查研究员)。2005年被评为正部(司)级专利审查研究员。2006年从专利复审委员会退休。2006~2014年在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任专利代理人。主要培训及业务经历1991~2002年多次在国外接受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或参加国际业务研讨会,其中包括:(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组织的在日内瓦的培训;(2)在瑞典专利局的审查员培训(3个月),后被评为优秀学员(共计2名);(3)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共同组织、在欧洲专利局进行的审查业务研讨会(先后共计4次,其中1次担任中英文翻译)。1998~2006年多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前培训班授课。2005年赴香港讲授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课程。2007~2016年先后担任国内6家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顾问。2007~2014年多次在国内知识产权培训班授课(全国及省、部委或企业);处理国内外重要专利无效请求案件数十起、专利侵权诉讼案件10余起;为国内、外客户作专利侵权分析、提供参考意见20余起。 2012年11月受邀参加日本早稻田大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发表演讲。2006年至今,先后在华科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国威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任司法鉴定人员,承担专利侵权鉴定案件、侵犯商业秘密鉴定案件若干起。

目录

目录**章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一、说明书的撰写(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背景技术(四)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五)有附图的应当有图面说明(六)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七)说明书附图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一)撰写权利要求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二)实际申请案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三、递交专利申请前后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正确选择专利申请的种类(二)保密与检索(三)充分利用“**优先权”第二章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及申请文件的修改
一、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二、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三、在审查过程中对申请文件的修改(一)关于背景技术的修改(二)发明目的的修改(三)对技术方案的修改(四)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五)修改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六)案例评析——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及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第三章专利审查中有关问题的讨论一、检索(一)检索与**专利分类(二)检索范围与主题二、新颖性三、创造性(一)欧洲专利局在判断创造性方面的一些观点(二)布莱恩表与创造性的判断(三)判断发明的创造性的两种思路(四)“商业上的成功”与创造性(五)关于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判断
四、“单一性”(一)发明目的与“单一性”(二)特定技术特征与区别技术特征五、与专利审查及专利保护有关问题的讨论(一)“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及其在专利审查中的作用(二)发明与发明构思(三)权利要求书中否定式用语的使用问题(四)“多余限定”与“禁止反悔”(五)权利要求书中“技术特征”的认定之一(六)权利要求书中“技术特征”的认定之二(七)“新颖性”问题的讨论(八)合同与技术公开(九)关于“出版物公开”的几个问题(十)从一无效案件看《专利法》所称的“技术方案”(十一)“一案两请”有关问题的讨论(十二)“外观设计权利冲突”之我见(十三)专利案件中当事人“自认”的问题(十四)谈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
(十五)“车把手”专利侵权案剖析(十六)谈权利要求书中的“撰写失误”——兼评专利复审委员会的“**2816号无效审查决定”(十七)专利复审程序中的“举证原则”(十八)对一件美国发明专利无效请求案的剖析——兼谈“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的认定”(十九)从一件美国专利纠纷看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二十)关于“现有技术抗辩”(二十一)从一案例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审查及其对后续程序的影响(二十二)一封律师函引发的思考(二十三)关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引用问题(二十四)“功能性限定”的使用与解释(二十五)《欧洲专利局审查指南》中的“功能性特征”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第四章与撰写及审查有关的案例介绍一、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示例(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示例(二)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示例二、对两件发明专利申请案的剖析(一)无接口F4玻纤环形带的制造工艺(二)密封装置三、复审及无效案例评析(一)预应力钢捻线的防锈涂膜形成加工方法及其装置——“技术特征”的认定及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二)棕纤维弹性材料及生产方法——关于“修改超范围”及“公开不充分”的问题(三)多功能浴室取暖器——关于说明书是否“清楚”的问题(四)自动支票打字机——如何理解现有技术给出的“启示”(五)固结山体滑动面提高抗滑力的施工方法——关于
“功能性限定”问题(六)多功能多路阀——关于“实用性”(七)新型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说明书“清楚、完整”的标准是“能够实现”(八)圆编针织机的伸梭片——关于“修改超范围”(九)滚轮——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十)专利复审委员会第346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评析(十一)专利复审委员会**657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评析(十二)专利复审委员会第2535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评析(十三)专利复审委员会第404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评析(十四)专利复审委员会第2003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评析(十五)专利复审委员会**41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评析
四、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一)试题(二)试题分析附录作品列表

精彩试读

第4版前言承蒙读者的关注和出版社的信任,本书得以第4次全面修订出版。笔者1983年进入(原)中国专利局工作,2006年从**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退休,在**知识产权局工作了23年。其间,先后从事过IPC专利分类、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机械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专利复审以及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笔者在(原)中国专利局机械审查部工作的十年中,审理了数百件发明专利申请。面对形形色色的案件,一方面有机会了解申请人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经常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还遇到了若干与法律适用相关的问题,笔者不得不对《专利法》的一些重要概念作进一步探究。这段工作经历为本书的撰写积累了一部分素材。自1998年进入复审委员会工作以后,工作性质和内容都发生了改变。面对双方当事人,笔者思考问题的角度也有所不同。案件的复杂化扩大了视野,不得不对若干新的概念和法律问题作进一步思考。本书第三章、第四章多与笔者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工作内容有关,是本书的重点。2006年退休之后,笔者又在专利代理公司从事了8年的专利代理工作。其间,主要负责代理该公司的专利无效请求案件以及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同时承担了公司新老代理人的培训及业务提高工作。2015年,迫于政策限制,笔者不得不脱离专利代理人的队伍。人虽然离队了,但心却依旧,始终还在关注着专利界的一些热点问题。本书第三章第五部分第(二十三)至第(二十五)节就是近一二年内完成的。《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一书的初版在1996年。1994年,(原)专利文献出版社拟组织机械审查部、电子审查部、化学审查部及物理审查部四个实审部以各审查部的名义撰写一套《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系列丛书。机械审查部相应组织了一个写作组,负责《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一书的编写工作,笔者当时是该写作组的一员。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各审查部的撰写工作进展都不顺利。后(原)专利文献出版社决定以作者个人的名义出版该丛书,文责自负。在此背景下,笔者承担了《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一书的撰写工作。由于《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一书是以个人的名义撰写的,书中的内容仅代表笔者个人的观点。“文责自负”便于笔者畅所欲言,把自己的观点和盘托出。而一己之见又难免存在观点片面甚至谬误之处。基于此,本书的内容,尤其是第三章的“问题讨论”部分,仅供参考,谬误之处还望读者指正。本书分为四章,**章、第二章涉及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修改及审查过程中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除依据对《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有关规定作出正面解释之外,还着重介绍了申请人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经常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笔者过往十年专利审查工作中所遇到的,这正是本书的一个特色。笔者相信,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分析将有助于读者对相关问题的理解。第三章、第四章涉及专利审查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讨论以及案例分析。该部分内容纯属个人观点表述。内容涉及面较广,既有对个别案件的分析,也有对若干案件所反映法律问题的探讨。对于某些法律问题的探讨,笔者心怀忐忑,只当作抛砖引玉。至少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引起相关人士的关注和思索也不失为一件好事。既然是探讨,就难免发表一些与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判决意见相左的观点。笔者相信在法律平等、学术自由的氛围下,不同的观点是可以被包容的。本书**、第2、第3版的修订时间均间隔了数年。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笔者不断有一些新的感悟,故在本书的第2、第3版中对其第三章、第四章的内容先后作过一些补充;其间,《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曾作过若干修改。据此,本书**章、第二章的内容也作了适应性修改。在第4版中,除了个别文字上的修改之外,对第三章的内容又进行了补充,将笔者近年来的一些文章和观点纳入其中。值得欣慰的是,笔者书中所陈述的一些观点已经获得有关方面认可。例如对“本领域技术人员”定义所提出的修正意见早已为***的司法解释及专利局的审查指南所采纳,就“新颖性”定义所提出的疑问及修改意见也在2008年《专利法》修改时得到体现。第三章的内容大多曾以论文的形式在期刊上发表,其中有两篇该两篇论文标题为《“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及其在专利审查中的作用》以及《从一案例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审批及其对后续程序的影响》。曾先后获得全国知识产权论文竞赛的一等奖,其观点得到业界的认可。例如“‘多余**’与‘禁止反悔’”一文的发表,对***采用“禁止反悔”原则就产生了影响。第四章的案例剖析部分曾先后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本书将这些文章汇总在一起可以系统地阐明笔者的观点,供读者参考。本书第4版新增加的内容包括:插入第二章之三的“(六)案例评析——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及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插入第三章之五的“(二十二)一封律师函引发的思考”“(二十三)关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引用问题”“(二十四)‘功能性限定’的使用与解释”以及“(二十五)《欧洲专利局审查指南》中的‘功能性特征’及其对我们的启示”。插入第四章之二的2件专利申请案剖析以及该章之三的6个有关“创造性”的案例评析(即(十)至(十五))。权利要求中“功能性限定”的使用及解释是笔者多年来一直在关注的问题。2012~2014年曾先后在《中国专利与商标》杂志上发表3篇有关文章,上述“(二十四)‘功能性限定’的使用与解释”对这3篇文章的内容进行了概括。“(二十五)《欧洲专利局审查指南》中的‘功能性特征’及其对我们的启示”则是近来刚完成的一篇文章,对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功能性限定”使用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在此,**感谢中国专利与商标杂志社多年来为笔者提供了一个发表意见的平台。笔者1993~2018年在《中国专利与商标》共发表了31篇文章,现将其目录附在文后,供感兴趣的读者查对。本书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是笔者的一份“工作总结”。人无完人,本书也难免存在瑕疵甚至错误,水平所限,敬请读者谅解。本书谨将个人的一己之见呈献给各位,敬请指正。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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